****教育局向我****幼儿园(新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根据《******局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远镇三桥路与东屏路交叉处。
二、公示内容
(一) ****幼儿园(新园)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建筑单体部分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二)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将原审批的北面大门收发室调整为消防控制室。
(三)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要求,将原审批的地下室东南面人员安全出口调整地下室西南面,同时优化地下室建筑布局及北面停车位布局,调整后地下室建筑面积保持不变。
(四)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调整1#楼第一层楼梯间出入口。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8日。
四、公示地点
******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局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局,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幼儿园(新园)项目实际建设调整对比图
2.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局
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