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6422,更正为:吴文婷,****6422。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5169,更正为:杨都、黄瑜、李心洁、黄涓珉、高宇杭,0591-****5169。
(1)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服务期限3年,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以最佳的服务来响应,以充分显示供应商的实力。
2、供应商报价中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奖金、保险等费用)服务内容中所包含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按成交价支付服务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更正为
“1、本项目为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服务期限3年,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以最佳的服务来响应,以充分显示供应商的实力。
2、供应商报价中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奖金、保险等费用)服务内容中所包含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按成交价支付服务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本项目采购包采用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须在开标一览表表中填写统一折扣,例如:“折扣:70%”即为7折、“60%”即为6折...,成交折扣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供应商须按统一折扣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设置,报价只能以数字(人民币金额)体现,故,供应商在报价时,电子系统中后台的报价须按照“预算金额×供应商折扣报价”输入系统,系统以该报价作为评审价计算价格分。例:折扣报价为60.00%,则供应商填写总价报价为450000元,即750000元×60.00%)。本项目中报价金额非实际成交价格,不作结算依据,不作签定合同的实际采购金额,仅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标书代写
4、本次收费****医院的价格执行,结算价格为:****医院的行业收费标准*成交折扣*实际提供检测服务数量。
5、合同有效期内如需新增目录外项目,****医院的行业收费标准成交折扣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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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区杨桥中路246号
联系方式:吴文婷,****6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4层1403单元
联系方式:杨都、黄瑜、李心洁、黄涓珉、高宇杭,0591-****51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都、黄瑜、李心洁、黄涓珉、高宇杭
电话:0591-****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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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