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禾****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1号)《**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市禾**镇****联合社(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市禾****村农民集体申请,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以下简称:**农交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期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保证金(万元) |
| **** |
**市禾****村三组 |
526.66平方米(约0.79亩) |
工业 用地 |
40年 |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主要条件:容积率≥1.3(确因安全、环保、工艺、技术等特殊要求,容积率无法达到的,应符合《**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值,****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体决策认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工厂。应符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的要求,工业用地的绿地率不宜大于20%,建筑密度≥40%且满足2024年1月11日《**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川自然资发〔2024〕1号)中行业分类的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要求,建筑高度≤24米(详细内容见什规设(集)〔2025〕7号 |
10.9万元 |
1万元/次 |
3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活动。
三、交易方式
本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起始价为10.9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次。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应价低于底价的,不予成交。
四、信息发布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信息将在以下两个平台发布:**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com/nccq/)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6年1月7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16时00分止,意向竞买人应于公告期截止时间前****服务中心****中心3楼B1)递交竞买文件规定的报名资料、完成交易主体注册、报名审核及报名保证金缴纳。未通过报名审核或未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保证金缴纳的,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二)挂牌期:2026年1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9日16时00分止,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进行出价,首个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后续每次报价必须高于交易系统实时显示的最新有效报价。挂牌期间,意向竞买人未在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不得参加现场竞价活动。
(三)摘牌会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时30分,挂牌期内如仅有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底价的,则按不低于项目底价的出价价格成交。如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出价,则组织摘牌会进行现场竞价,挂牌期止时交易系统的最高报价作为现场竞价的起始价。意向竞买人未在摘牌会规定时间到****服务中心****中心3楼B1),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六、竞买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应于2026年1月7日9时00分起(工作日9:00-17:00,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16:00**时间)****服务中心****服务中心3楼B1)领取竞买文件。标书代写
七、交易服务费
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应根据《****物价局 ******厅的通知》(川价发〔2006〕229号)规定,按成交总价的1%向**农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5时00分,保证金在截止时间未到账的,不具备竞买资格。挂牌活动结束,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作为土地价款的一部分,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价款由竞得人按照结算通知书中载明的金额和期限支付至项目价款结算账户。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农交所有权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出现如下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买人提供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
2.意向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3.意向竞买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4.项目成交后,竞得人拒签《出让合同》,双方未达成免责协议的;
5.意向竞买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
6.意向竞买人在提交竞买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买文件的;
7.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出让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8.依据《**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等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本所交易服务费后用于弥补受损方损失,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本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交易一方进行追偿。
九、特别说明
(一)宗地为现状出让。宗地使用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禁止布局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的产业项目。引入项目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周边敏感点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区域内无生产废水集中接纳处理设施,不建议引入废水外排项目。项目落地可行性还需根据具体建设内容、性质等进一步分析研判。引入项目应依法办理相应环评手续并报审批权限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在建设及运营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建筑建设参照德建发﹝2024﹞222号、德建发﹝2025﹞3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宗地内现有建(构)筑物,宗地成功出让后,由竞得人自行拆除,拆除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宗地具备必要的通路、通水、通电等开发条件。该地块道路建设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在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出入方便,****村委会予以配合。
(三)本次出让活动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取得竞买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其内容并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竞买文件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在遵照竞买文件内容及认可宗地现状基础上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中心3楼B1)
联系电话:林先生 13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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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