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采购;
2.合同履行地点:**市;
3.最高限价:3150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2.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应承诺自成立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需提供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信息截图。截图应清晰地显示企业的信用状况,以证明其信用良好,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标书代写
8.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9.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料递交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
2.报名地点:**市柳梧新区**大道以东1-3路以北**数产大厦5楼(******公司);
3.报名方式:****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公司报名,或发送邮件至联系人邮箱。
4.项目清单:报名时提供项目清单。
四、采购需求
按照设备采购清单内规定的品牌型号进行报价。
特别需求:供货商如中选此项目,需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相关安装调试工作,如有不满足此要求的供货商,比选文件按****公司供货商黑名单。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将比选文件封装,于比选时递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无法现场递交材料的人员可以邮件方式发送盖章扫描的报名提交材料,也可邮寄原件。
六、评审办法
1.中选方式:****公司****小组,按照低价中选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2.比选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四日上午9:30,若时间更改将另行通知;
3.比选地点:******公司(**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东1-3路以北**数产大厦5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5508
邮箱:****@QQ.com
八、监督部门
****办公室089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