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众洪清洁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级着色剂生产项目

审批
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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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2MABN312U56李昕
王玉刚**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园区管****研发中心第二层213室-0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0吨高级着色剂生产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45-C2645-染料制造
**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经度:88.629167 纬度: 42.746111****环境局
2024-04-30
吐市环监函〔2024〕30号****0422MABN312U56001V
2025-05-3015150
1716****
****0422MABN312U56**湘永****公司
****0100MA784MP406**锡水****公司
****0100MA77QU7E952025-10-15
2025-12-082026-01-05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8GID9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0吨碱性红6GDN年产1000吨碱性红6GDN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采用发烟硫酸作为磺化剂、硫酸二乙酯作为酯化剂生产碱性红6GDN。将N-乙基邻甲苯胺、发烟硫酸按照一定的摩尔比进行反应得到中间产物4-甲基-3-乙胺基苯磺酸;经碱溶反应得到4-甲基-3-乙胺基苯酚;结晶精制(精馏)后采用苯酐和硫酸缩合得到罗丹明2C贝司;经碱洗结晶提纯后,采用硫酸二乙脂酯化,再将酯化产物溶解调节溶解度滤出并结晶后得到产品。本项目采用发烟硫酸作为磺化剂、硫酸二乙酯作为酯化剂生产碱性红6GDN。将N-乙基邻甲苯胺、发烟硫酸按照一定的摩尔比进行反应得到中间产物4-甲基-3-乙胺基苯磺酸;经碱溶反应得到4-甲基-3-乙胺基苯酚;结晶精制(精馏)后采用苯酐和硫酸缩合得到罗丹明2C贝司;经碱洗结晶提纯后,采用硫酸二乙脂酯化,再将酯化产物溶解调节溶解度滤出并结晶后得到产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磺化工艺废气硫酸雾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二级结晶及精制工艺废气HCL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缩合釜工艺废气硫酸雾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四级结晶釜工艺废气HCL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染料尘)经“二级旋风除尘器+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污水站有组织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有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干燥包装车间采取布袋收尘器+车间通风措施,污水站主体加盖,储罐区采取加强维护保养,降低周转次数,定期检测密封情况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限值;废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根据“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高浓度有机废水经“调节+三效蒸发+IC厌氧”处理后,与二级结晶废水、缩合工艺废水、酯化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吸收塔吸收液、循环冷却水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站采用“调节+微铁电解+絮凝沉淀+A/O生化处理+臭氧脱色”工艺处理,处理后水质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处理厂处理;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固废: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铁碳微电解废填料、中和污泥和生化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精釜前馏分、母液过滤残渣、三效蒸发残渣、废辅料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风险: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废气:磺化工艺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缩合工艺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二级结晶和精馏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四级结晶工艺收集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产品干燥(喷雾干燥)过程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收集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厂内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干燥包装间和污水站。为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保证各个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措施,污水站池体密闭、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体密闭处理,定期检测密封情况。验收监测期间,磺化工艺废气、二级结晶和精馏工艺废气、缩合工艺废气、四级结晶釜工艺废气、喷雾干燥废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污水站收集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吸收塔吸收液、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机、空压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设,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污水站铁碳微电解废填料、中和污泥、生化污泥,定期脱水后,送当地****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包括精制工艺中精馏釜前馏分,在厂内杂质罐暂存,委托**金派****公司拉运处置。磺化母液过滤滤渣、三效蒸发残渣、废辅料桶、废机油、废活性炭,按照规范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金派****公司拉运处置。废导热油,定期更换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内不暂存,目前未产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至****填埋场;风险: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4月17日,****环境局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50422-2025-018-L。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储罐区、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储罐区、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2025年5月进行排污许可填报,并于2025年5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22MABN312U56001V。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氯化氢(吨/年) 硫酸雾(吨/年)
0 4.92 0 0 0 4.92 4.92
0 1.77 41.58 0 0 1.77 1.77
0 0.28 0.79 0 0 0.28 0.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78 3.89 0 0 0.78 0.78 /
0 0 0 0 0 0 0 /
0 0.037 0 0 0 0.037 0.037 /
0 0.0027 0 0 0 0.003 0.003 /
0 0.35 0 0 0 0.35 0.35 /
0 0.2 0 0 0 0.2 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污水处理站采用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采用调节+三效蒸发+IC厌氧塔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并采用调节+铁碳微电解+A/O生化处理+混凝沉淀+臭氧脱色处理。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的pH值7.4-7.9、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3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8.2 mg/L、TDS最大日均值985 mg/L、氨氮最大日均值5.75mg/L、苯胺类未检出。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磺化工艺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磺化工艺废气排口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3.39mg/m^3、排放速率7.02×10^-3kg/h。
2 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缩合工艺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缩合工艺废气排口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4.90mg/m^3、排放速率1.53×10^-2kg/h。
3 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二级结晶和精馏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二级结晶和精馏工艺废气排口有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10.1mg/m^3、排放速率1.83×10^-2kg/h。
4 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四级结晶工艺收集废气经“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四级结晶釜工艺废气排口有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10.6mg/m^3、排放速率2.08×10^-2kg/h。
5 二级旋风除尘+二级水喷淋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产品干燥(喷雾干燥)过程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喷雾干燥废气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9.9mg/m^3、排放速率0.0864kg/h。
6 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收集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收集废气排口有组织硫化氢排放量最大值2.99×10^-4kg/h,氨排放量最大值4.16×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730。
7 为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保证各个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措施,污水站池体密闭、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体密闭处理,定期检测密封情况。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为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保证各个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措施,污水站池体密闭、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体密闭处理,定期检测密封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肉眼不可见、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0.030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0.008mg/m^3、氨排放浓度最大值0.261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7、硫化氢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设,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设,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昼间为51-53dB(A),夜间为46-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铁碳微电解废填料、中和污泥和生化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精釜前馏分、母液过滤残渣、三效蒸发残渣、废辅料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污水站铁碳微电解废填料、中和污泥、生化污泥,定期脱水后,送当地****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包括精制工艺中精馏釜前馏分,在厂内杂质罐暂存,委托**金派****公司拉运处置。磺化母液过滤滤渣、三效蒸发残渣、废辅料桶、废机油、废活性炭,按照规范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金派****公司拉运处置。废导热油,定期更换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内不暂存,目前未产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至****填埋场。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4月17日,****环境局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50422-2025-018-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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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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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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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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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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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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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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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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