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汤王大道东银杏****大道西亳芜大道北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06 19:07 至 2026-01-21 19:0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591441.9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2#、6#、10#、14#、15#、16#、26#、27#地块均变更为商住用地,34#地块为教育用地,36#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碧桂园春暖花开小区 | |||
| 经度 | 115.787879 | 纬度 | 33.79269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2-01 至 2025-12-2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赵欢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811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8****811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林业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锐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558-****05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路129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汤王大道东银杏****大道西亳芜大道北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包含2#地块、6#地块、10#地块、14#地块、15#地块、16#地块、26#地块、27#地块、34#地块、36#地块,共10宗,591441.99平方米(887.163亩)。2#地块位于百合路以南、**路以东、酒城大道以北,为碧桂园春暖花开小区;6#地块位于希夷大道以东、槐花路以北、团结沟以南,为九铭云府小区;10#地块位于百合路以南、**路以西、酒城大道以北,为****玺樾府小区;14#地块位于团结沟以北、酒城大道以南、菁华路以东、仙翁路以西,为远大当代城三期小区;15#地块位于团结沟以南、槐花路以北、菁华路以东、仙翁路以西,为远大当代城二期小区;16#地块位于槐花路以北、仙翁路以东、希夷大道以西,为远大当代城一期小区;26#地块位于酒城大道以南、老君大道以西,为绿地尚峰公馆B区小区;27#地块位于酒城大道以南,神农大道以东,为绿地尚峰公馆A区小区;34#地块位于槐花**侧、****西侧,****小学;36#地块位于昭武路以东、茴香路以南,****医院。 调查工作于2025年12月开展,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确定所有地块历史上均为农林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2#、6#、10#、14#、15#、16#、26#、27#地块均变更为商住用地,34#地块为教育用地,36#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小区、公园以及风险可控的企业,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根据实际情况,在10个地块内共布设78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其中每个地块外各布设1个对照点,共计10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所有点位快速检测中PID数值均较小,低于仪器最低检测浓度。2#地块碧桂园春暖花开、6#地块九铭云府、10#地块****玺樾府、14#地块远大当代城三期、15#地块远大当代城二期、16#地块远大当代城一期、26#地块绿地尚峰公馆B区、27#地块绿地尚峰公馆A区、34#****小学、36#****医院,均为第一类用地,共计78个土壤样品的重金属检测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4403/T67-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本次调查所有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综合以上资料,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汤王大道东银杏****大道西亳芜大道北10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