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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6
| 项目名称 | **区金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办事处辖区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10307.1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超 |
| 联系人 | 李千程 | 联系电话 | 152****940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898.37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涉及15个小区,改造户数1794户,改造80栋住宅楼,改造建筑面积210307.1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房屋建筑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 措施后通过市政排水管排放至****处理厂处理 其他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对施工前期基础开挖、施工阶段产生的基坑废水采取加大水池容积的方式**废水滞留时间,达到沉淀泥沙和悬浮物的作用,并只抽、排沉清后的表层水,使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减弱,保持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建筑垃圾应按照建筑部令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渣土运送及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收集,统一填埋。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得当,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内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调整高噪设备的使用时间或采取临时隔声屏障,使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避免尽量降低噪声对周围住户或单位的影响。 | ||
| 承诺:**** 张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