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税物流中心充电站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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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项目征集公告

一、参与征集须知

1.项目名称

********电站项目

2.资金来源

由应征中选单位自筹资金

二、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应征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参与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或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应征单位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验证材料)。

3.应征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征集资格的;近3年(2022年-2025年,后同)有不良经营行为的;近3年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至征集截止日期止,应征单位经营管理不低于3****电站,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12个快充充电终端(提供“蓉城充”APP截图证明)。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中心停车场使用权(位于天府新****物流中心西北门内,应征单位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应****停车场****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相关要求如下:

1.应征中选单位筹集项目建设全部资金,按照国家及地区行业管理规定,****电站建设手续办理、供电手续办理、设计、施工、CMA验收、强制计量检测、投运手续办理、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工作。

2.****电站。

3.项目建设规模:充电终端不低于12个,总充电功率不低于720kW。

4.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应在应征中选单位与我司签订项目**协议后3个月内建成投运。

5.应征中选单位按不低于服务费收入(含税)的25%向我司进行收益分成。

6.项目现场须对外展示****集团有限公司或“天快充”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形象。

7.在具备条件时,项目通过“天快充”充电运营管理平台进行客户引流,具体**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8.我司具有项目收购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

9.**期10年,自项目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进场施工日期由双方书面确认。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因我司不可控因素导致本项目在征集公告发出后至**协议签订前无法继续实施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应征单位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所有成本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四、应征申请文件主要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满足“二、应征单位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

4.满足“三、项目实施要求”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5.项目建设方案、平面图布置(格式自拟)。

6.收益分成报价单(格式自拟,加价幅度为0.5%)。

7.应征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五、应征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1.按照征集公告全部要求进行编制。

2.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3.内容清晰,不得涂改。

4.标题为“xx(应****物流中心充电站项目应征申请文件”。

5.pdf格式。

六、应征申请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应征申请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七、评选方式

1.我司对应征单位应征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若经审查符合应征资格及要求的单位仅1家,则我司根据应征申请文件向应征单位直接发出中选通知书;若经审查符合应征资格及要求的单位超过1家,则我司组织一对一商务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综合确定应征中选单位。

2.谈判时间:我司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天府新区**街道梦溪东二街1号4楼****。

八、其他

1.对应征未中选单位,我司不作专门通知及专门解释。

2.应征中选单位提交的应征申请文件及双方谈判结果(若有)将作为双方**协议签订依据。

3.联系人:何飚,联系电话:15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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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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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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