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至**那卜段)项目K109+100右侧350m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于2021年11月15日获得批复(****)。现该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经业主单位申请,我局于2025年10月23****林业局、****政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及农业、土地管理、水土保持等专家开展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土地预期复垦工程概况
**-**高速公路(**至**那卜段)项目K109+100右侧350m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位于**县****委员会。项目临时用地面积2.5992公顷,土地复垦投资概算25.2300万元,预期复垦为园地、有林地。临时用地使用年限32个月,复垦工期为6个月,加上管护期36个月,故方案的服务年限74个月,自2021年7月~2027年9月(复垦方案的审批时间)。
二、损毁土地情况
**-**高速公路(**至**那卜段)项目K109+100右侧350m钢筋加工场临时租用土地面积2.5992公顷,经复核,实际损毁压占面积2.3763公顷。
三、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实施土地复垦土地面积2.3763公顷,复垦后地类:园地0.4760公顷、有林地1.9003公顷。
修建配套工程:排水沟3条共587.31米。
盖板涵:2座。
挡土墙:84.05米。
植被种植工程:园地区域种植柑橘、李子树833株,有林地区域种植桉树苗1667株。
四、验收组验收结论
经实地验收,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验收合格。
五、公示期
公示期30天,即: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到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邮箱:****@163.com,联系人:张华英,电话****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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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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