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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0001669 | 建设单位法人:史** |
| 张绍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岗区**路113号 |
| 国道三莫公路滑雪场至亚布力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28.5025,128.56973 纬度: 44.79398,44.91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30 |
| 尚环审表〔2023〕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685.2449 |
| 20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00016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东隆****公司 |
| 912********177803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81MABLQUL469 | 竣工时间:2024-10-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546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线全长15.53km | 实际建设情况:路线全长15.55km |
| 根据设计调整,调整路线起点位置,路线增加0.0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 实际建设情况: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废气:拌合站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 04-2010)中距离要求;施工拌合站沥青烟通过采用先进沥青混凝土搅和设备、密闭设备等措施,并配备沥青烟净化器;途经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5m,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材料运输严禁超载,并盖篷布。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机械冲洗废水隔油沉淀池等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噪声:合理布局,临时工程及大型施工设备设置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施工过程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采取修建临时隔声挡板等隔声降噪措施,隔声挡板高度不低于3.5m,两侧各外延50m;物料运输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及夜间禁止运输;禁止在休息时间内用车辆运输建材等;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对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优先对弃土和原有建筑材料进行再生利用,剩余不可利用弃土、弃渣等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丢弃;隔离出的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运营期:废气: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尾气严重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于装有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要求罩盖篷布;公路两侧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林草,增加沿线植被覆盖率;****服务区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废水: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运营管理部门须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排水沟,进而排入附近河道;****服务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暂存于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亚布力滑****处理厂处理。噪声: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红房子屯超标4户居民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同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绿化,保持绿化面积;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加强道路营运期的跟踪监测工作;****服务区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废气: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在距离居民区大于300m且施工期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及水稳拌合站均设置在距离居民区大于200m且施工期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沥青拌合站采用先进沥青混凝土搅和设备、密闭设备等措施,并配备沥青烟净化器;途经敏感点路段设置了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5m。未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采取了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及时进行清运;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施工车辆,已进行加盖斗篷,密封运送;材料运输未发生超载现象,并盖篷布。废水:施工废水经过相应的隔油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临时工程及大型施工设备设置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不存在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的情况;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已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未在休息时间内用车辆运输建材;施工过程中已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未发生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安排在白天使用。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钢材、支座等可回收材料进行**回收;挖方用于回填路基、临时便道、交叉等填筑,基层面层破碎后回用于基层填料,空心板用于堆砌挡墙等,剩余不可利用弃土、弃渣等运至弃土场;隔离出的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运营期:废气:运营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路面养护,对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尾气严重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于装有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要求罩盖篷;公路两侧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林草,增加沿线植被覆盖率;本项目亚布力停车区未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未设置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废水:已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管理部门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并加强路面管理和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排水沟,进而排入附近河道;亚布力停车区未设置食堂,无食堂废水产生;工作人员以及旅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于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亚布力滑****处理厂处理。噪声:声环境保护目标红房子屯4户居民未安装通风隔声窗,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已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已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已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亚布力停车区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固体废物:亚布力停车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亚布力停车区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产生;亚布力停车区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产生;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
| ****服务区使用功能,未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及食堂废水;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产生;隔声窗未落实是由于居民放弃安装隔声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影响:施工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各种机械、车辆应定期检查维护,减少跑、冒、滴、漏等环节对土壤的污染;主体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对施工占地恢复为原地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捕杀进入临时施工区的田间动物;临时占地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保护表层腐殖土,采取因地制宜的土地恢复措施;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运营期:工程完工后尽快对道路两侧进行合理科学的绿化,尤其是临时占地处的植被恢复,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在敏感区附近如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和邻近居民区设置生态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禁止鸣笛,减少对周围生物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影响:施工期:施工单位已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未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未出现跑、冒、滴、漏等污染土壤的情况;主体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工程占地已进行清理、平整,已按要求恢复施工前的土地功能或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提高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边捕猎野生动物;已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已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运营期:工程完工后及时对道路两侧进行植草等形式的绿化;并清理现场,临时工程占地已进行清理、平整,已按要求恢复施工前的土地功能或进行植被恢复;在敏感区附近如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和邻近居民区设置生态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禁止鸣笛。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49 | 0.549 | 0 | 0 | 0.549 | 0.549 | |
| 0 | 1.647 | 1.647 | 0 | 0 | 1.647 | 1.647 | |
| 0 | 0.138 | 0.138 | 0 | 0 | 0.138 | 0.1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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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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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临时隔油池及沉淀池 | 无 | 施工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隔油池及沉淀池隔油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 无 | |
| 2 | 防渗旱厕 | 无 |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 无 | |
| 3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亚布力滑****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运营期亚布力停车区生活污水暂存于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亚布力滑****处理厂处理。 | 无 |
| 1 | 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在距离居民区大于300m且施工期盛行风向的下风向,采用先进沥青混凝土搅和设备、密闭设备等措施,并配备沥青烟净化器;路面沥青拌合材料用卡车密封式运至筑路现场。 | 无 | |
| 2 | 隔声、隔尘挡板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大风天气均暂停施工,施工物料堆放时采取了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表面采取了硬化措施,并进行洒水降尘,在干旱大风天气时适当增加洒水了次数;采用了密闭车辆运输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途经敏感点路段设置了隔声、隔尘挡板。 | 无 |
| 1 | 临时隔声挡板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途经村屯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在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隔尘挡板,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夜间禁止物料运输。 | 无 | |
| 2 | 限速、禁鸣标志 | 运营期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要求;亚布力停车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 声环境保护目标红房子屯4户居民未安装通风隔声窗,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同时,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加强绿化及其日常养护,保持绿化面积,在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保持一定的降低交通噪声的能力。 | 各声环境敏感点监测数据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亚布力停车区东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优先对弃土和原有建筑材料进行再生利用,剩余不可利用弃土、弃渣等运至弃土场;隔离出的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运营期:****服务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钢材、支座等可回收材料进行**回收;挖方用于回填路基、临时便道、交叉等填筑,基层面层破碎后回用于基层填料,空心板用于堆砌挡墙等,剩余不可利用弃土、弃渣等运至弃土场;隔离出的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运营期:亚布力停车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亚布力停车区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产生;亚布力停车区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产生;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
| 1 | 禁止破坏征地范围以外的植物,坚持对保护物种异地种植、沿线路堤边坡的绿化措施;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对临时占地采取恢复措施;做好公路沿线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土地恢复原貌。 | 未破坏征地范围以外的植物,坚持对保护物种异地种植、沿线路堤边坡的绿化措施;未捕猎野生动物;对临时占地采取恢复措施;做好公路沿线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土地按要求恢复。 | |
| 2 | 在敏感区附近如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和邻近居民区设置生态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禁止鸣笛,减少对周围生物的影响。 | 在敏感区附近如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和邻近居民区设置生态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禁止鸣笛。 |
| 1 |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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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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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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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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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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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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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