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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司**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省**市**市**热力热源厂内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公司4台58MW(80t/h)燃煤锅炉均在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内,****政府计划于2025年**一台116MW锅炉,可替代2台58MW锅炉热源,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计划对2台58MW(80t/h)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另外2台58MW锅炉不改造。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