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行政许可批复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审批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审批文号 及批复链接 | 审批时间 |
| 1 | 关于**新峰****公司130m3/h 工业软化水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准予许可 | 梧(**)〔2025〕9号 | 2025年 6月4日 |
| 关于**新峰****公司130m3/h 工业软化水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内容如下: | ||||
| **新峰****公司: 你单位报审由******公司编制的《130m3/h 工业软化水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与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性质与投资 本项目为**项目,选址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临港经济区****集团****公司深度净化厂内,地理坐标为(111度14分 41.383 秒,23 度21分11.064秒)。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450 平方米,建设 1 套 130m3/h 工业软化水生产装置,设计供水能力 3000m3/d,配套建设 1600 米软化水输送管道。工艺采用 “预处理 + 单级反渗透 + 浓水回收”技术,主要设备包括原水箱、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装置等。 三、项目的政策符合性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已获****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功备案(项目代码:****)。 四、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一)废气处理 反渗透清洗废气:酸洗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需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规范药剂使用流程等措施控制排放,确保厂界氯化氢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mg/m3)。 (二)废水处理 1.反冲洗废水、反渗透清洗废水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中较严的标准限值。 2.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人工快渗池处理,应确保出水水质符合相关回用或排放标准。 (三)噪声控制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昼间≤65dB (A),夜间≤55dB (A))。 (四)固废处理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石英砂滤料、石英砂垫层外售综合利用,活性炭、保安过滤器滤芯、废RO膜交由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 六、环保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自行组织评估后报我局备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项目建设的其他要求 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批。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电话:0774-****385,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区**镇**大道28****环境局,邮编:5431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