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6555,0760-****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乡镇**工业区林谷街2号3栋2楼之三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机辊、墨粉盒和硒鼓架的生产,以及墨粉盒的修复,年生产机辊100万支、墨粉盒212万个、硒鼓架30万个,年修复墨粉盒4万个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三****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鸦岗**。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