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辆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转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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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辆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1.6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6-01-07
2026-01-20

项目咨询请联系 刘先生|联系电话:150****8977 手机号:150****897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12辆公交车废旧动力电池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其他
标的清单
序号 动力电池单体型号 模组型号 箱体型号 电池电压/容量 电机额定/峰值 资产购置时间 数量
1 MFH3L7 MFH3L7 L176C01 566.4V/528Ah 100/200kW 2017年10月 12组


注意:动力电池现寄存在收费的场地,需缴纳对方存放场地费用,约3000元左右,场地费由受让人承担。

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将电池运离。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办理的,超过7日还未搬运完毕的则视为违约,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搬运完的物品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仅为报废资产,不含产品合格证原件及票据原件等其他材料;具体数量以实际看样为准。出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5.****公司估价结果。 6.动力电池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要求妥善贮存、利用处置。动力电池处理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 7.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转让方不保证本次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该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 9.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意向方报名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看样须提早电话预约看样。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电话:136****0829(提前沟通)。 10.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市****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县**街道平演村**街2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633052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1.6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3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市****公司,账号:358****18105,开户行:****公司****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以实际勘察为准。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市****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5.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在交割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设备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设备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设备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动力电池现寄存在收费的场地,需缴纳对方存放场地费用,约3000元左右,场地费由受让人承担。 10.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将电池运离。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办理的,超过7日还未搬运完毕的则视为违约,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搬运完的物品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买受人须提供与废旧电池行业相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资质。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3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提前预约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授权委托书-转让项目意向方适用.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及承诺函(废旧物资及拆除适用).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0****8977
手机 150****8977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s://www.****.com/LSPT/
转让方 联系人 留桢森 电话 136****082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县**街道平演村**街2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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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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