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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期2#围区1#2#围埝部分海砂转让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2026-01-07 |
| 2026-01-21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江先生、金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0577-****2071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市**二期2#围区1#2#围埝部分海砂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市**二期2#围区1#2#围埝部分海砂 | ||
| 规格型号 | / | 计量单位 | 立方米 | |
| 数量 | 38500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 现状分析 | 转让标的属于工程遗留资产,砂粒较细、含泥量较高、杂物较多、堆放较分散;堆放高度约2-3米,其放置年代久远,海砂中掺杂各种杂物,沙堆上长有杂草。 | |||
| 瑕疵情况 | 该批海砂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转让,由于海砂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损耗等),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转让方对该批资产的外观、质量、数量、结构差异等不作承诺,意向方须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该批海砂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位于**市**二期2#围区1#2#围埝部分海砂,海砂方量38500立方米。转让标的属于工程遗留资产,砂粒较细、含泥量较高、杂物较多、堆放较分散;堆放高度约2-3米,其放置年代久远,海砂中掺杂各种杂物,沙堆上长有杂草。 2、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3、标的现状:标的现状为堆放在规划**河旁,由竞得人自行开挖、装车、清运,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33****9202 ,地址:**市**区**西路555号东首。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态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次日(2026年1月8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1月21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1月21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缴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协议》。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浙****开发区**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1幢202室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111040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7.4635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并在缴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协议》。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浙交汇”****中心****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并在缴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协议》,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并须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2、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同成交款一并支付。如移交期间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没有造成损失的,则转让方将于标的清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以交接时间为界,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完成相关款项支付并签订转让协议后的45日内,完成海砂开挖及全部移交工作。 5、成交后,海砂的移交不考虑水分等因素以现状为准,受让方须无条件认可。 6、提货过程中,受让方必须授权一名负责人全程全时负责现场交接,受让方在开挖、运输过程中须自备交通工具(船舶或车辆),注意安全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服从转让方管理,如有安全事故等意外发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动与本标的无关的设备、物资,如发现因受让方原因导致竞价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损坏或重**全事故的,受让方对竞得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或损坏的,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7、提货过程中需严格执行装车、装船、遮盖、冲洗、道路运输等相关要求。组织的车辆、船只要保证证照齐全,不得超载。要按照环保相关规定做好装车货物遮盖,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现象。受让方必须遵守提货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制度,并按要求做好提货后的现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2026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下午5时整止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江先生、金先生 | 电话 | 0577-****8852、0577-****2071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温****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555号东首 |
| 联系人 | -- | 固定电话 | 0577-****8852 | |
| 手机 |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邱建胜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区星海街道**十六路浙**洋经济总部大厦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