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区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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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0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2 00: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2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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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市**区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区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贺冬松 电 话:139****41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鹤**﹒**市鹤******营销中心12楼 项目负责人:杜超 项目组其他成员:向宁文、刘孟江 电 话:186****3371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建设局 地 址:**市**区幸福西路107号 电 话:0745-****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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