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伊牧源畜禽屠宰厂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民**伊牧源畜禽屠宰厂一体化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民**伊牧源畜禽屠宰厂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川口镇川口村 项目概要:项目分为两期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0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屠宰牛3万只/年,屠宰羊30万只/年,屠宰鸡100万羽/年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企业一期主要建设业务用房1274m2,牛羊肉产品加工车间10000m2,鸡类产品加工车间2404m2,牛羊待养圈2021m2、无害化处理间40m2,铁艺围墙680m、场地硬化6000m2、绿化5200m2、大门2个、门卫室2个以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一期总投资为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民**川口镇川垣大街61号金鼎佳苑1幢119室 联系人:马吉祥 联系电话:155****7909 邮编:8108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东路69号48号楼1单元1022室 联系人:哈主任 联系电话:132****110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现场、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邮寄地址:**省**市民**川口镇川垣大街61号金鼎佳苑1幢119室 电子邮箱:****@qq.com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