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以下事项:
批准****申请乙级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联系人:张婷煜
联系电话:0798-****810
联系地址:**市景德大道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