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局/一公司/长赣铁路项目 | |||||||||||||||||||||||||||||||||||||||||||||||||||||||||||||||||||||||||||||||||||||||||||||||||||||||||||||||||||||||||||||||||||||||||||||||||||||||||||||||||||||||||||||||||||||||||||||||||||||||||||||||||||||||||||||||||||||||||||||||||||||||||||||||||||||||||||||||||||||||||||||||||||||||||||||||||||||||||||||||||||||||||||||||||||||||||||||||||||||||||||||||||||||||||||||||||||||||||||||||||||||||||||||||||||||||||||||||||||||||||||||||||||||||||||||||||||||||||||||||||||||||||||||||||||||||||||||||||||||||||||||||||||||||||||||||||||||||||||||||||||||||||||||||||||||||||||||||||||||||||||||||||||||||||||||||||||||||||||||||||||||||||||||||||||||||||||||||||||||||||||||||||||||||||||||||||||||||||||||||||||||||||||||||||||||||||||||||||||||||||||||||||||||||||||||||||||||||||||||||||||||||||||||||||||||||||||||||||||||||||||||||||||||||||||||||||||||||||||||||||||||||||||||||||||||||||||||||||||||||||||||||||||||||||||||||||||||||||||||||||||||||||||||||||||||||||||||||||||||||
| 发布时间:2026-01-07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1-12 09:00:00 | |||||||||||||||||||||||||||||||||||||||||||||||||||||||||||||||||||||||||||||||||||||||||||||||||||||||||||||||||||||||||||||||||||||||||||||||||||||||||||||||||||||||||||||||||||||||||||||||||||||||||||||||||||||||||||||||||||||||||||||||||||||||||||||||||||||||||||||||||||||||||||||||||||||||||||||||||||||||||||||||||||||||||||||||||||||||||||||||||||||||||||||||||||||||||||||||||||||||||||||||||||||||||||||||||||||||||||||||||||||||||||||||||||||||||||||||||||||||||||||||||||||||||||||||||||||||||||||||||||||||||||||||||||||||||||||||||||||||||||||||||||||||||||||||||||||||||||||||||||||||||||||||||||||||||||||||||||||||||||||||||||||||||||||||||||||||||||||||||||||||||||||||||||||||||||||||||||||||||||||||||||||||||||||||||||||||||||||||||||||||||||||||||||||||||||||||||||||||||||||||||||||||||||||||||||||||||||||||||||||||||||||||||||||||||||||||||||||||||||||||||||||||||||||||||||||||||||||||||||||||||||||||||||||||||||||||||||||||||||||||||||||||||||||||||||||||||||||||||||||||
| ****至**高速铁路**段CGJXZQ-10标 (招标编号:****) 路基、桥梁、隧道附属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至**高速铁路**段CGJXZQ-10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26年1月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劳务招标邀请书 劳务招标邀请书 致各受邀投标单位: 我单位承建的 ****至**高速铁路**段CGJXZQ-10标工程,建设地点在 **省**市 。经初步审查,你单位符合该工程劳务招投标的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时间09时00分 ),到 ********至**高速铁路**段10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领取《劳务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领取。购标时需缴纳标书费(不退还),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银行转账(公对公),账户明细如下:户名:****;账号:990********000513953;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备注:长赣铁路10标一分部防护工程标书费。 送标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 09时00分; 送标地点:**省**市**区水东镇********至**高速铁路**段10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省**市**区水东镇********至**高速铁路**段10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联系人: 张福祥 电话: 130****1210 陈高钢 电话: 156****6051 贺 阳 电话: 176****4442 电子邮箱: ****@qq.com 特此通知。 招标人:(公章) 2026年1月4日
1.1招标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工程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工程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投标人资格要求 1.7.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见“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报价超出不含税招标控制总价的按废标处理。 1.9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文件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1.13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分包 禁止再进行分包。 1.15偏离 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某些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4)投标文件格式; (5)图纸(另附); (6)招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及**配置要求;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领取日期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报价清单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方案 (8)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管理办法告知 (9)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设备情况表 (10)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11)企业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3)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4)其它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采用价税分离的报价方法。 3.2.2投标单位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述报价方式确定本工程的最终报价,并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 3.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前交纳,如以转账方式交纳时,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到账。必须是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凡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免息退还投标人。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投标人应予赔偿: 3.4.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4.2.2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3中标后要求修改合同主要条款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明资料(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方案”应列明承担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工艺、方案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需特殊的措施也应列出。 3.5.3“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设备情况表”应列出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机具和设备情况。 3.5.4“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应列出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并要附相应证书及拟上场的特殊作业人员证书等资料扫描件。 3.5.5“企业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及结算书;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列出项目为与本工程类似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附后,无关项目不必罗列;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列出项目为与本工程类似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附后,无关项目不必罗列;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7“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部分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工程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换页、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禁止手写。当正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装订成册,双面打印,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封皮采用蓝色。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工程范围、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委托人章。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4.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盖章的。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出席开标会并在《投标人签到记录》上签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投标文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 (7)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评标 6.1 评标小组 6.1.1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评标小组按照“综合评标法”综合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评标法分为两个部分,商务部分40分,报价部分60分,指标合理评分,满分100分。 ①.****小组确定综合评分前十名。 ②.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前十的投标人允许进行二次议价,议价结果的单项报价及总价均应保持在首轮报价范围内,本轮根据议价结果对报价部分重新排名。 ③.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前十的投标人进入项目技术负责人答辩环节,根据答辩结果对商务部分重新排名。 ④.****小组确定综合评分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 ⑤.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总体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单项报价进行修正。 注: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总体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单项报价进行修正。 6.4 评标依据 ①商务部分(占40分) a.投标人须确保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完全满足要求者得10分;每有一项证件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包括信息不一致、过期等),扣2分,扣完为止;若发现证件已失效或存在任何造假行为,则直接视为废标; b.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机械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c.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近五年类似工程的业绩数量、合同规模、质量验收情况及反馈等进行综合比较评议打分,最优者得满分10分; d.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日期齐全,招投标单位名称、信息准确的得10分,有1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e.信用评价情况,****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AA档得5分,每降低1个档级减0.5分,新入库未评级得3分,未入库得2分。 f.投标人须承诺其近两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纠纷。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或可能影响本项目履约的重大未决案件,视严重程度扣0至5分。 g.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答辩,评标小组视答辩情况在-5至0区间内进行打分。 h.投标文件不密封或有不良修改痕迹的直接按废标处理。 i.二轮报价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扣0至5分,二轮报价超出招标人规定范围的予以废标处理。 ②报价部分(占60分) a.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成本价视为非有效报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则在该项满分60分的基础上扣减1.2分(即满分值的2%)。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60-[(投标报价-有效评标基准价)/有效评标基准价×100×1.2] 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扣完为止。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3天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必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中标人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使用。 7.4 签订合同 7.4.1中标人应持履约担保证明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使用。 7.4.2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履约担保退还中标人。 7.4.3 中标人进行投标视为认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条款,双方洽谈合同以招标人的合同文本为准,中标人拒不使用招标人合同文本或对合同文本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8.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15个的; 8.1.2****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15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上级单位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工程名称:防护工程 招标编号: **** 防护一队 工程量及招标控制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甲供材材料清单
招标人提供设备一览表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 ****至**高速铁路**段CGJXZQ-10标 防护工程劳务招标 招标编号: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投标承诺书 2. 投标函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报价清单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 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方案 8. 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管理办法告知 9. 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设备情况表 10. 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11. 企业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3. 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4. 其它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1.投标承诺书 (本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小组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根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一、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银行票据,不需要发包单位提供任何贴息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 1. 在考察了工程现场和研究了 工程的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条件、设计施工图纸及附件后,我方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的价格按上述招标文件内容、施工图纸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完工和维修。报价如下: 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 2. 工期: 3. 我方保证从投递标书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之内,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4. 如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的技术力量及管理力量,安排人员及设备,作好进场准备,并在《进场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开工。 5. 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遵守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在制订和签署正式合同协议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6.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的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公司在下面签字的 ****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劳务招标文件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首轮及二轮报价页均需要加盖单位章。 (1)防护工程首轮报价清单
说明:单价确定原则: 1、 合同单价包含了投标人完成该工程内容及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2、报价清单中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3、上述报价已充分考虑付款方式。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防护一队二轮报价清单
说明:单价确定原则: 1、 合同单价包含了投标人完成该工程内容及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2、报价清单中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3、上述报价已充分考虑付款方式。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方案 一、工程简介 二、施工计划 2.1施工总体安排及流水段划分 2.2设备进场计划 2.3劳动力计划 2.4施工工期计划(自行组织,应满足招标人工期计划要求) 三、施工工艺技术 3.1施工准备(包含使用工装等) 3.2施工方案(每步施工过程) 四、安全保证措施 现场施工安全控制xxx(使用工装等措施)
9.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设备情况表 单位:
10.拟投入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单位:
11.企业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1.1业绩汇总表
11.2企业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1业绩汇总表
12.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3.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需要附上天眼查或企查查截图
14.其它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图纸 下载1.施工平面布置 2.施工图纸 如需要详细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 第六部分 招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及**配置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1 防护工程
3.关键设备最低要求 3.1 防护工程
第七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 1.合同概况及专项约定 1.1分包工程概况 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部确定的施工内容为准,包括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基于乙方施工进度、违约责任、总体施工组织的协调以及工期等考虑,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向甲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人机材费用、上下场费用、预期利益损失等),调整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实施。 1.1.4分包工程须实现以下目标: (1)质量目标:满足国****集团有限公司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采用的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落实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环水保目标: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杜绝发生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或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环保信用评价降级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件。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区影响最小,江**水质不受污染,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妥善处理隧道洞渣,绿化美化沿线环境,将长赣铁路打造成绵延千里的绿色交通走廊。落实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3)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杜绝一般及以上伤亡事故,实现生产安全“零死亡”、“零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险性事件;杜绝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被省部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实施惩戒或纳入“黑名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落实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1.2期限及计划 1.2.1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为 [计划竣工日期],合同工期为[工期日历天数]日历天,以甲方下达的最终工期计划为准。此工期已考虑除不可抗力外的各种因素,为绝对工期,不因非约定及法定事由工期顺延。 1.2.2节点工期: 1.2.3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不超过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内容及范围: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及变更工程。 1.3合同价款 1.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价格在双方合同签订后不做任何调整,合同价款已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风险范围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及费用、上场退场成本风险及费用、因业主、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原因引发的停窝工损失风险及费用、经营风险及费用等。无论基于前述何种原因乙方均保证在后续施工期间及结算过程中,不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补偿等要求,乙方自愿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但经甲方确认同意向乙方进行补偿的除外。 1.3.2分包工程暂定价款: 本合同分包工程暂定劳务报酬为含税金额 [含税金额(大写)](¥[含税金额]元),不含税金额为 [不含税金额(大写)](¥[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是否为多税率:[是否多税率](是:则“税率1”为 [税率1(%)]%,“税率2”为 [税率2(%)]%,“税率3”为 [税率3(%)]%;否:则税率为 [税率(%)]%),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税额(大写)](¥[税额]元),详见附件《劳务工程量清单》。 分包工程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劳务工作任务所需的所有机械费(甲方提供乙方使用除外)、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测量费、小型材料费、小型机具费、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进出场费、水电费(含自发电)、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乙方设备及员工的各种保险费,规费、相关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赶工费、窝工费、分包管理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疫情防控费用(含核酸检测费、防护用品费)、员工隔离费用(国家****政府承担的除外)等,图纸及附件《暂定劳务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细目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隐含的所有风险费用。 1.3.3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专票 ,增值税发票相关约定详见合同附件《增值税发票条款》。 1.3.4保证金条款: 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20 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不能按期提供者,甲方可以5000元/天为标准要求乙方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将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履约过程中出现各类违约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单方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1.4 计量与支付 1.4.1计量规则 (1)甲方现场技术员所签认的计量单、计价单、结算单等,未经甲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计划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不能作为双方计量结算的依据,也不能用于证明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 (2)合同外计量,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划负责人共同签认方可生效。但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计量计价,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外计量,必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当月计量,发生当月未计量的,过期后不予签认、计量、补签、补计。 (3)本合同第1.3.2条所列价款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依据甲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联合会签的实际工程量及合同附件《劳务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综合单价计算。 (4)乙方每月 20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月份验工计价”表式向甲方报送当月计量报表,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验工计价。若乙方没有按甲方规定按时上报月份计量报表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一次10000元、第二次20000元、第三次30000元,并以此类推;若当月无实物工程量计价,乙方须以书面形式说明,且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甲方。 (5)甲方按照设计范围内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质量要求且签认齐全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因乙方未按时报送验工计价表导致未能及时计量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同意甲方从每月的验工计价中提取计量款的3%,作为乙方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及其关键岗位人员奖罚的基金,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兑现。 1.4.2款项支付 (1)付款前提: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已完工程验收合格且计量后,凭以下所列全部单证向甲方申请办理结算付款: ①应付款项全额增值税发票; ②付款申请书原件:需写明合同编号、款项发生时间、计量计价金额、甲方已付款数额、当期应付款数额、收款银行账号等,加盖乙方公章并经乙方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③甲方加盖公章的拟申请价款相关的全部单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计价单、计量单、结算单、签证单、验收单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 ④乙方需在当期结算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其上一期真实有效的完税证明有关资料,包括在施工所在地预缴税款证明资料。 特别提示:乙方申请结算付款时,须提交以上全部单证(原件一份)。甲方已充分释明上述单证缺失对乙方结算付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乙方知晓相应风险。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上述全部单证(原件一份),视为付款条件未成就,甲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延迟支付相应款项。 结算时未纳入当期结算的已完成工程量,视为遗漏部分工程量不存在且乙方放弃主张款项,此后乙方无权再就遗漏部分工程量向甲方主张款项或索赔。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未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最终结算,则甲方支付完毕已计价结算款项时时视为已进行最终结算付款,甲方无需再就未结算工程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或费用,乙方亦无权索赔。 (2)币种:人民币;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3)付款比例: 甲方按照经审批后的已完合格工程验工计价,但月支付额最高不超过计量款的 80 %(含当月全额农民工工资),待与乙方结算后支付总额不超过结算额的 97 %,剩余款项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完毕。 甲方不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的,逾****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计算,但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4%。 1.4.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列工程量和设备台班费用、虚假工资报表、虚假材料消耗、与甲方或(和)第三方人员串通套取工程款项等),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乙方除应返还违法违约所得外,还应按照违法违约所得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1.4.4农民工工资代发 (1)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由甲方代付。依法纳税为公民法定义务,乙方为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应依法合规代扣代缴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并将完税证明及申报记录提供至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资表中的“实发数”代发工资。乙方申请甲方代付时乙方应出具代付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发劳务人员工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工资表需经过劳务人员签字摁手印确认)等。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优先代付劳务人员工资,此款项最高不超过第1.3.2条约定的款项,若当期支付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当月工人工资的,由乙方打款给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代为发放不足部分工资。 (2)乙方进场前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劳务人员花名册、与雇佣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依据花名册、考勤表按月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月工资发放表。乙方应保证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原件的真实性,因伪造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导致甲方支付错误、劳动者向甲方索赔、劳动者上访举报等事件,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有劳务人员更新,需在人员更新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并拒发相应人员工作。甲方代乙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并不因此导致乙方的劳务人员与甲方形成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若因乙方劳务人员对甲方提出仲裁或诉讼,乙方需在30日内解决并撤回对甲方的仲裁或诉讼,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保险费、代付款项、差旅费等),由乙方无条件全额承担。 (3)甲方有权随时核查乙方劳务人员情况,并依据核查情况及计量计价情况代为发放工资。未列入乙方提供的花名册中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拒绝代为发放工资,由此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若甲方非因约定事由代乙方付款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监察部门责令等),乙方应在甲方代付后3天内返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工资不按时足额发放或错发,导致劳务人员上访、举报、围堵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伪造劳务人员工资表套取工程款,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若已经支付则乙方须将套取的款项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按实际套取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乙方委派的人员 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相对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相对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相对方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电子邮箱: [相对方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乙方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劳务作业、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计量、计价、合同结算、申请付款、签认劳务工作量、签认往来资料、参与工作会议、领取设备材料、签认处罚单据等方面工作;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与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的其他人员具有同等的合同履约权利,乙方不得以现场负责人未获得书面授权委托为由拒绝承认签认资料效力。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导致乙方在验工计价单、结算单、申请付款材料、领料单、扣款通知单等往来资料上签字的人员未取得乙方合法有效授权委托时,视为乙方认可实际签字人签字效力(含乙方人员代签、冒签、模仿签字等),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6保险 甲方投保内容和责任:工伤保险,投保及款项支付(扣除)方式:保险费用甲方统一缴纳。 乙方投保内容和责任:团体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代为办理/缴纳,甲方在计价中扣除相应费用,乙方投保商业保险并不免除乙方为雇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1.7图纸 1.7.1乙方在收到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图纸或处理意见。 1.8合同文件及组成 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甲方的招标文件(如有);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5)乙方的投标文件(如有)。 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环保和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等工作的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或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 2.3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2.4甲方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应保证施工需要。 2.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调整。双方就新调整的施工范围重新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调整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实施。 2.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乙方拖欠第三方款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部分代为支付。 2.7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8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将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1)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2)违规使用、挪用工程资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进度目标; (4)因乙方原因造成事实严重违约或被甲方清退;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临时占地恢复未取得当地环保部门书面认可; (6)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明的或隐含的其他情形。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须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进场人员劳动合同、盖章花名册原件及特殊工种资质证书、员工身份证等复印件。 3.2乙方在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时,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其在本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培训,同时将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安全培训记录报甲方备案及时补报、更**筑工人的相关资料,遵守业主及甲方建筑工人实名制现场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住建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3.3乙方应按照甲方管理要求为现场全部施工人员配备甲方统一制式的工装(该项为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不代表乙方雇佣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劳务关系),所需费用从乙方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3.4乙方须依据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现场指令及操作规程,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机械的调配和使用,制定适用的施工方法,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完成劳务承包内容。 3.5乙方因自行征用的土地、自建设施、生活区域等自身原因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担。 3.6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3.7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现场安全和环境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对于施工期间发生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措施费用、整改费用、行政罚款、人身伤亡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亦由乙方自负。 3.8火工品(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由甲方统一进行采购、运输和保管,乙方按每次使用量到甲方存放处领取,未用完的当天必须及时退回。领取、运输和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转让给其他人,并遵守一切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此发生意外,其一切责任、损失和赔偿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3.9施工现场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报甲方,随后上报详细的书面材料,同时按甲方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 3.10从合同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看管与维护本合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以及部分已完工程等,直到完工撤场为止。在此期间发生损失或损坏,乙方均应自费恢复或赔偿全部损失。 3.11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给定的坐标控制点、基准线和水准基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准确的放样,并对本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线形的正确性负责;乙方应有效地保护一切坐标控制点、基准线、水准基点和其它有关标志,直到工程交工验收结束。 3.12乙方提供劳务活动过程中的所有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时,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乙方不得私自刻制甲方及项目部公章,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采购、赊购,租赁材料设备、对外借款等),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1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所属单位被独立或连带诉讼/仲裁的,乙方需在15日内确保债权人撤回对甲方的起诉/仲裁,并确保甲方不被财产保全,同时因案件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欠款、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甲方的差旅费、甲方的各项直接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此外,每发生一起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诉讼或仲裁的案件,甲方有权在付款时加计扣除5万元作为违约金,欠付款项不足5万元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另行提起诉讼。 3.14乙方负责本工程各种检验、试验材料的收集、试件加工、养护、保管、运输等,并承担所有费用。 3.15乙方必须保管好现场的标示、标牌等,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场容场貌等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迎接各项检查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施工中若发生损坏地上和地下通讯、管线等设施时,应立即向甲方和相关单位报告,同时全力抢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16甲方有关质量、物资、施工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的规定和办法,乙方同意遵守并执行。 3.17乙方上场前须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经甲方同意后不得随意更换并保证名单中人员常驻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必须经甲方同意;若中途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更换,否则每更换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3.18乙方在开工3天前,必须完成所需人员、设备的上场工作,并保证投入的设备、人员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乙方施工完毕后要做到工完场清,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应进行校正、维修后完好的归还甲方,并运至指定地点。 3.19乙方进场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高危险性、高风险性的工作(具体依据工程所在地监管政策与行政法令确定),同时进场前必须进行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职业病、心脏病、“三高”、传染病等疾病人员禁止进场施工。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近一个月内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在上场后5个工作日内上交项目部存档。 3.20乙方在有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施工的过程中,要按国家职业病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宣传、教育、卫生培训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配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使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监测,并形成记录上交项目部存档。 3.21乙方应组织所有上场人员到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有效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原件上交项目部存档。 3.22乙方应对乙方上场人员进行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教育。施工中若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址研究价值的物品,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专人看护、遮盖、临时支撑等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和当地文物部门妥善处理。 3.2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且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带证(C证)专职安全员,1名测量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在乙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工前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等,乙方上场前需将相应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资格证书(原件)、社保缴纳凭证(原件)等交至甲方备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对相应人员配备、持证情况、在岗情况进行检查。 3.24乙方不得将其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双方办理清算,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25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向乙方派遣党代表,并承诺积极配合其工作开展。 4.质量与安全 4.1甲方为乙方施工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有权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质量初验;乙方为施工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应加强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当乙方施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不因甲方的监督或初验结果而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4.2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施工的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当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约定检查的时间,甲方应及时派人员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 4.4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不合格,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5乙方应加强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及要求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7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 5.1本工程的甲供材料及其损耗率见附件《甲供材料及损耗率一览表》,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经甲方复核批准后,按计划量予以供应。甲方定期跟踪考核材料节超,乙方不得超计划用料,一旦出现材料超耗,乙方需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材料超耗的违约金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材料超耗的违约金=超耗部分的数量×甲供材料单价×100% 注:(1)超耗部分的数量为乙方当期材料消耗量减去设计用量及合同附件规定的合理损耗后的数量。(2)甲供材料单价为当期市场价或附件《甲供材料及损耗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以价格高的为准。 5.2除上述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自行承担所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且经过甲方相关部门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双方一致认可同意:如第三方鉴定(检测)报告(意见)、业主书面证明材料、监理书面证明材料、发包人及监理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单、会议纪要等第三方资料中已经说明乙方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则视为乙方采购的材料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质保义务。 乙方领用的主材,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统一调配,乙方无权干涉。乙方提报的主材使用计划需准确合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最终主材供应剩余,则所剩主材费用及相关增值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甲方供应材料(含周转材料),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书面委托)签字确认,若发生非乙方前述人员(含乙方其他管理人员、雇佣人员)领用材料的,均视为乙方领用的材料。 5.3施工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用料旬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逾期报送计划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4本工程由甲方自行采购/租赁后提供给乙方的机械设备(详见附件《甲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除本合同中另有明确条款表明,或在分部分项清单中明确甲方免费提供以上设备外,乙方在使用时应另行支付给甲方费用,或者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当期费用中直接扣除机械使用费。如操作人员由乙方提供时,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操作人员持有上岗证或特种作业证,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5甲方供应运至现场(各工点)的材料、待安装设备、构配件,由乙方负责提运、装卸、倒运和保管,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劳务报酬中。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含周转材料)和甲方机械设备,因保管、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按原购价赔偿,若现行市场购买价高出原购价时,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倒卖、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含钢材废料),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5.6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以外的其他机械设备和机具、周转材料,由乙方多渠道经济合理地自行组织进场,费用含在劳务报酬中,不再另行支付。 6.开工、停工和延误 6.1甲方不排除在未办妥或全部办妥临时用地手续前发出上场通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开工延误以及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6.2因业主、设计单位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暂时停工,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但可依据业主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6.3由于下列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工期,但需在事发后3日内书面报甲方签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此权利: 6.3.1由于业主或设计的延误或阻碍; 6.3.2由于不可抗力。 6.4甲方根据施工计划和合同工期或者根据业主、监理下达的通知,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有权通知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能在合同工期内完工,乙方承诺不因采取上述措施而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6.5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工期计划安排施工,若乙方能够完成或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期节点目标时,甲方有权依据下达的季度、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竞赛计划中规定的相应奖罚措施进行奖罚。(如乙方拒绝在甲方开具的处罚单据上签字,甲方有权直接在支付当期劳务价款时扣除,视为乙方已经认可) 7.变更及合同修改 7.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监理指令或工程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作出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7.2没有甲方的书面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7.3双方同意:变更工程价款的计算以附件《劳务工程量清单》为计价依据,如该附件中没有完全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采用该附件中类似的单价作为计价依据。 7.4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都无效。 8.交工、验收、结算和缺陷整改 8.1乙方对本合同工程已经实质上完工,经申请,甲方可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预验。如果有不合格或缺陷项目,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做好业主初验和最后验收准备。验收结果以通过业主验收为准。若业主验收时提出不合格或缺陷项目要求整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8.2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交工程结算相关资料,结算书必****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计划部、总工和项目经理联合验工签认,并须经甲方审批后方可生效。乙方逾期未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甲方将以双方认可的月计量汇总数为工程最终结算数额。 8.3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由乙方责任造成项目仍存在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需要整改修复时,甲方以合同中载明的送达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必须到达现场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返工。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甲方通知的,则甲方有权雇请第三方从事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甲方与第三方结算金额为准,甲方有权在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单方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8.4乙方施工部分,如存在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业主直接指定第三方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以业主认定的金额为准,乙方应在数额确定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 9.违约 9.1一般违约 9.1.1乙方设备、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的,按照每迟延一天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质保义务,并按照每发生一次5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3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者延误工期的,按照每停工/延误一天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或离开工地的,按照每人每天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5 因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尽职或因其他原因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按照迟延更换一天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乙方有下述情况之一,则视乙方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9.2.1将本劳务合同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的,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形成的债权),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后,双方办理清算,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2.2中途单方终止合同; 9.2.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两次以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9.2.4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或监理通报两次或一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9.2.5进度未达到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经甲方或监理警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9.2.6违反质量、安全、环保条款规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 9.2.7乙方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拒绝计量计价、恶意教唆等,致使乙方员工或雇工上访讨薪、聚众闹事、阻挠施工等及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停止施工的; 9.2.8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出现以甲方或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刻制各种印章、开设账户、为第三方担保、货款、赊账、转嫁债务、采购、借款、租赁等行为的; 9.2.9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给乙方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单价给予结算,半成品及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 9.2.10 乙方擅自倒卖、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等的; 9.2.11乙方配备人员、机械、设备等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合格的; 9.2.12 非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 14 天以上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赶工,如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满足甲方或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限期腾退施工现场,并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或自行施工。 9.2.13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大小选择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甲方选择要求其限期整改, 在限期内乙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9.2.14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9.3如乙方出现根本违约情形,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先行进行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及物资材料的撤场,做好已完工程、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甲方提供的生活区及设施的保护和移交、工程量确认及结算工作。由甲方进驻现场接管本工程,但并不因此免除合同中乙方义务和责任。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撤出现场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10万元每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4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清算: 9.4.1乙方已经订购/租赁尚未交付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退货/退租或解除订货/租赁合同,并承担退货/退租、解除订货/租赁合同发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因未及时退货/退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2对于甲供物资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现象,否则需原价赔偿,并在退场前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的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9.4.3对于甲方自行采购/租赁后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现象,若出现机械设备的丢失、损坏,乙方需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前述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的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9.4.4 对于甲方建设后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生活区及设施,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现象,否则需原价赔偿,并在退场前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的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9.4.5 乙方退场前后均不得要求甲方原价或折价向乙方及关联方采购任何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也不得在乙方对甲方存在欠款时将自有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折抵欠款; 9.4.6 乙方需自行承担因上场、退场、因乙方原因导致窝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运输费、安置费、人工成本、机械设备成本、窝工损失等; 9.4.7 乙方及所属施工人员需配合甲方对已施工工程验工计价、工程移交、资料移交、退场清算,不得出现阻挠计量计价、结算验收、隐匿资料、恶意围堵、聚众闹事、恶意上访等情况,否则甲方有权在不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将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强行清理出施工现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4.8乙方中途单方解除本合同不能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的,乙方应按照已完工程量结算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乙方擅自倒卖、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等,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按倒卖、变卖原值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责任。 9.6凡本合同中涉及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返还款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情形,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如甲方已经没有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或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余额不足的,甲方可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对应额度的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已经返还乙方、未缴纳或者保证金余额不足的,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瘟疫、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政府政策性(含环保、大型集体活动、迎检等)停工,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10.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1.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1.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第3处理。 2. 专属:由 / 管辖; 3. 仲裁:向 ****委员会 申请仲裁,按照其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4. 内部裁决:提交 / 进行裁决。 11.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1.3.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11.3.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的; 11.3.3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的。 12.附则 12.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对现场周围环境充分地察看并核查了有关资料,并对施工风险和意外等有了充分的预测和估计。 12.2因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或现场综合检查评比落后引起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12.3本合同每一条款所加入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阅读之用,并不影响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解释。 12.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均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见签字栏)。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EMS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期即为送**期,如使用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送**期。当甲方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向合同中载明的乙方联系地址邮寄材料时,若发生乙方拒收现象,则拒收之日即为送**期,送达行为有效。当甲方对乙方提起****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委员会通过双方确认的电子邮箱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送达诉讼或仲裁文书的,送达行为有效。 12.5在没有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欠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12.6其他约定(本条款为专项约定,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一、资金与债权债务 12.6.1 本协议无开工预付款,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自觉负责承担人员、机械等的调遣上场费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资金为缘由发生任何停工事件,否则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6.2 乙方因承建本工程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及治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经济责任及其它连带责任。 12.6.3 除双方一致同意外,涉及本合同的债权债务禁止转让。双方对此约定充分理解并认可。 二、施工组织管理 12.6.4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施工能力不足、进度严重滞后、内部管理混乱等情形,对甲方声誉或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相应调整合同任务、削减合同工程量,直至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执行退场决定,且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补偿要求。 乙方退场后,若因前期使用不合格材料、未按设计施工导致工程后续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未结清第三方债务导致甲方被追责,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6.5 本合同工程施工,乙方保证进场人员、机具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施工具体情况要求乙方对进场人员、机具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施工过程中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设备不得擅自撤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前期完成工程价款,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12.6.6本合同必须按照标准化施工方案进行,根据甲方下发图纸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甲方进行验收,如不达标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7 甲方原则上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指工程的施工方案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施工方案的,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补充合同单价按原合同价或相近类似合同单价执行。 12.6.8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明确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工班长以及吊装机械所配备的司索工,保证技术负责人及工班长及司索工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满足施工要求,并报甲方备案。乙方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及工班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或离开工地的,乙方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及工班长不尽职或因其他原因甲方要求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在合同价款(计价款)中暂扣5万元,若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且未因关键管理人员问题导致新的违规或损失的,在施工完成后全额返还暂扣金额。若因乙方擅自更换人员或拒不更换人员,导致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因关键管理人员问题导致工期延误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2.6.9 乙方应严格现场管理,杜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或工程垃圾侵占红线外土地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乙方应主动解决侵占红线外土地引起的纠纷和各种赔偿。如不及时解决占地纠纷或拒绝支付相关赔偿,乙方同意并承诺:甲方可从其工程款直接进行支付,赔偿项目及支付金额也无须乙方签字认可。 12.6.10 本工程临时电力线路由甲方统一架设至施工现场,二级、三级配电箱由乙方配置,后期使用时若发生损坏,维护、更换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日常二、三级配电箱的接电工作由乙方负责,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电工证件,接电完成后需经甲方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必须满足施工用电需求,日常的维护、修理等工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12.6.11 本合同工程施工发生的电费(电量以实际抄表数量*1.2)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电价标准按照1元/kW﹒h,从每月计价中进行扣除。若施工时甲方的电力未架通乙方须自备发电机进行发电施工,除合同清单列明的支付项点外,发电机及油料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甲供材料和周转材管理 12.6.12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采购的材料及工程设备,包括首次进场材料设备及后续补充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自购部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2.6.13 施工中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专人负责甲供材料的申领、领用签认、保管、退还签认及领用对账、材料列销等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报送用料计划,逾期报送计划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6.14 甲供材料进场卸车、出场装车、二次倒运、场内倒运、修改以及归还均由乙方负责。 12.6.15 甲供材料的进场卸车是指:甲方将合同清单范围内允许提供的各类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由乙方自行卸车。该项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签认单据支付。 12.6.16 甲供材料(半成品)的场内倒运是指:乙方自接收甲供材料(半成品)开始,乙方以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为由所发生的材料倒运。该项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签认单据支付。 12.6.17 甲供材料的修改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对甲供材料进行必要的改造、试拼等工序,除合同清单列明的支付项点外,所有甲供材料的改造、及试拼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签认单据支付。乙方未遵照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或无甲方技术交底私自对甲供材料进行改造,造成甲供材料损毁,丧失使用功能,视为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视损毁情况确定支付违约金金额,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12.6.18 甲供材料的归还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进展要求乙方归还甲供材料,乙方应配合甲方对需要退场的甲供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将相应材料归还至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距线路垂直距离不超过10km),期间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再另行签认单据支付。若产生损坏或者丢失,甲方有权在当期对乙方的工程计量支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若当期计量款不足以抵扣,可顺延至后续计量款中扣除,直至扣清;违约金金额为甲方采购该批材料时《采购合同》约定的单价。 12.6.19 乙方在场施工期间,****施工队伍进行甲供材料的调转,如****物资部书面指令,甲供材料核算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票据为准。 12.6.20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自行配备的机械设备及发生的进出场费、油料费、维修保养费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严禁设立油罐、油桶等储油设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 12.6.21 队伍人员进场必须及时主动向项目部安全部报备,并主动要求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允许上场作业;必须按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隐患排查”,其每日开展班前教育人数作为班组实名制考勤的重要依据。 12.6.22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场内所有机械设备状况和性能良好,机械设备的相关手续、证件合法有效。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机械人员证件等向甲方备案,并在施工作业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使用甲方设备需签订《设备使用(安全)协议》。 12.6.23 乙方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必须自行组织岗前安全培训,培训需在人员到达施工驻地后24小时内启动,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作业人员完成乙方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及时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要及时向甲方进行工伤保险登记,若登记不及时,作业人员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解决。 12.6.24 本合同现场存在交叉施工情况,乙方应注意现场人员施工安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自身或第三者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2.6.25 本合同工程由乙方负责所属责任区内卫生清扫(包括场内生活垃圾清运)、文明施工等工作,发生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进行单独签证结算。同时乙方负责看管责任区内公共设备、设施及材料等,如发生丢失负责赔偿损失。 12.6.26 本合同工程安全防护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反光背心、救生衣)由甲方统一采购,上述材料及用品由乙方负责保管、维护。施工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返还甲方,如有丢失或因乙方原因损坏的,按照原价赔偿;其中安全帽、反光背心、救生衣按乙方上场人数配备齐全,施工完成后无需归还。 12.6.27 安全网挂设,安全栏杆、警示标语、标牌设置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安装及维护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上述材料及用品由乙方负责保管、维护。施工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返还甲方,如有丢失或因乙方原因损坏的,按照原价赔偿。 12.6.28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注意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量支付中扣除。施工完毕但未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前,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清理工作,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29 乙方施工前需熟悉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禁在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违规施工;施工中发现古树名木、文物古迹需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书面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不得擅自砍伐、损坏,否则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及行政罚款。 12.6.30 ****政府关于“施工时间限制”、“噪声管控”、“扬尘治理”的特殊规定,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避免产生污染。乙方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及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施工需采取降噪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需符合相关要求,土方开挖、渣土运输需采取覆盖措施,装卸物料需轻装慢卸,必要时采取降尘措施,扬尘不得超过当地环保部门标准。 五、农民工工资管理 12.6.31 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发在农民工自己手中。 12.6.32 队伍人员退场时必须及时主动向项目部劳资专员报备,并签订作业人员《离场承诺书》,《离场承诺书》需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如果人员中途自行离场,****施工队伍授权现场负责人代为签署。 六、其他补充约定 12.6.33 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全面落****政府要求及甲方项目部管理,严格遵守地方卫生部门、建设部门等部门发布的所有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落实。乙方因违规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罚款、违约金、赔偿费、整改费等),甲方均有权从乙方的工程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2.6.34 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到本合同价款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 12.6.35 本****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证明》,进行异地预缴税款业务。每次开具发票同时,向项目部提供相应完税凭证复印件。 12.6.36 本合同所附的乙方通讯地址若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承担通知不能达到的法律责任。 12.6.37 施工过程中甲方下发的文件作为合同其他约定。 七、路基、桥梁、隧道附属防护工程补充约定 12.6.38 本协议无开工预付款,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自觉负责承担人员、机械、等的调遣上场费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资金为缘由发生任何停工事件,否则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6.39 乙方确认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充分了解防护工程的施工工艺及现场条件。乙方承诺,不就施工点位分散、不连续、“现场存在窝工或停工”及转场频繁等情形向甲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清单以外的费用增加或补偿。 12.6.40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均为暂估量,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施工段落及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最终实际完成工程量较原合同产生变化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工程量的调整不构成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12.6.41 乙方承诺本合同清单单价与招标过程中甲方提供的计划进度数据无关,实际施工中不因进度低于计划进度提出费用索赔。 12.6.42 本合同工程仅提供挡墙的钢模板(仅为平模)由甲方提供。拉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提供,其后续维护以及损坏更换也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按过磅数量将甲供钢模板归还至甲方指定场地。 12.6.43 模板等甲供材料的进场卸车、现场倒运、修改、多次安装与拆除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工程结束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上述材料运送至指定地点,卸车并集中整齐堆放(装车、运输、卸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 12.6.44 除小型预制构件外的其他甲供材料均由项目部装运至工地现场,其现场卸车、规范堆码、保管等后续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且此部分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2.6.45 所有小型预制构件(包括但不限于空心六棱块、混凝土栅栏、电缆槽、盖板)的装车、运输、卸车及现场堆码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与人员完成。乙方须自甲方指定的构件场将构件运至工地现场。若在运输、装卸或现场堆放过程中发生甲供构件损坏导致无法使用,甲方有权不予计量支付劳务费,且损坏构件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12.6.46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行配备发电设备以满足施工用电需求。自发电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12.6.47 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承诺已充分考虑**地区的常规气候条件。在承台施工过程中,对于常规天气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降雨、渗水)下的基坑排水、水泵维护等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2.6.48 本合同工程基坑防护安全、护栏维修、刷漆等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安全及环保用品费用归属明细详见附件《安全环保防护材料》。 12.6.49 防护工程施工期间,隔离块的摆放,水马的摆放、注水(砂)、维护以及为配合施工所需的专人指挥交通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 12.6.50 施工现场围挡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 12.6.51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现场第三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抽检、试块制作、清理、搬运等。因履行此项配合义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能按甲方书面指令履行配合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2.6.52 乙方应指派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负责试块(包括相关模具、用具的采购及使用费)的制作、同条件养护、送检及清理工作,并无条件配合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12.6.53 乙方测量任务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主管工程师及测量主管;因乙方原因导致二次放样的,乙方应按5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6.54 乙方需配备相应技术人员、普通水准仪,并负责场平及垫层控制、各部位模板初调,甲方负责桩位放样、工序测量、各部位模板校核,乙方技术人员应全程配合、做好护桩并做好桩位保护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甲方复测,确保点位准确性。 12.6.5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主动采取措施以确保混凝土外观质量。如果质量不达标,后期表面处理费用将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抵扣的,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12.6.56 乙方在本合同工程实质上完工后,可申请甲方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预验收。如果有不合格或缺陷项目,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若业主验收时提出不合格或缺陷项目要求整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若乙方未按照时间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自行组织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57 除甲供设备一览表所列设备外,其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吊车、发电机)均由乙方承担。 12.6.58 乙方准备进场的特种设备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设备进场前向甲方备案,经甲方核查后方可进场。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证件持续有效。如发现证件逾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5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6.59 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施工人员的居住问题,同时承担相应人员的生活费用及上下场费用。 12.6.60 乙方现场使用的措施支撑材料(如措施筋等)不予单独计价,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此项纳入材料节超考核应耗量。 12.6.61 乙方应自行准备吊车、板车、自卸车等设备以满足材料倒运需求,材料倒运费用不予额外计量。 12.6.62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设置临时场地(如钢筋堆场、模板堆放场、临时钢筋制作场等),且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12.6.63 钢筋原材、钢筋半成品需要在现场存放的,乙方须确保“下垫上盖”,满足现场标准化及文明施工要求,相关工费、材料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2.6.64 乙方工程所处施工区域的一切工程细目的日常养护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养护标准应满足甲方及业主要求。土工布等养护用品及水源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工费、材料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12.6.65 现场工程的项目部日常检查,以及局指、业主、国铁等上级单位检查所发生的迎检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迎检标准应满足甲方及业主要求。 12.6.6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水域范围内进行冲洗;施工所用的机油、柴油、润滑油等油品以及油漆、涂料等化学品需存放在专用防渗仓库内,防止污染物扩散至施工水域。施工废水需经沉淀、隔油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放含油污废水。 12.6.67 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淤泥、弃渣等废料,乙方均需配备满足地方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自行消纳并确保消纳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2.6.68 若乙方实际投入的设备(在满足最低设备情况表的前提下)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施工工期标准,乙方需根据现场情况自行更换功率更大的设备,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12.6.69 本工程临时电力线路由甲方统一架设至施工现场,二级、三级配电箱由乙方配置,后期使用时若发生损坏,维护、更换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日常二、三级配电箱的接电工作由乙方负责,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电工证件,接电完成后需经甲方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必须满足施工用电需求,日常的维护、修理等工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12.6.70 乙方施工段落内,如出现邻近既有线、天窗点施工,乙方应确保既有线运营、天窗点施工安全,需配备符合甲方和业主要求的设备。 12.6.71 混凝土泵送所使用的砂浆或润管剂均由甲方提供,所使用砂浆不进行材料节超考核。 12.6.72 乙方的施工范围如果涉及“预应力张拉试验”,乙方需配合完成预应力张拉试验的所有工作内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2.6.73 土石方弃运清单子项不含弃土场征用及防护费用。 12.6.74 所有冬季施工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6.75 施工现场实行“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的施工组织规划,在甲方每完成一级边坡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立即组织进行该段落的防护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计划进行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防护施工进度延误,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万元的罚款。若因乙方未按计划工期完成防护工作,导致甲方为保障总工期而不得不继续开挖下一级边坡,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二次提升费用、设备闲置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2.6.76 为明确开挖坡面质量责任,甲方在组织每一级边坡施工验收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派员参与。乙方有权基于后续防护施工的便利性,对坡率、坡比等参数提出书面建议,甲方应组织相关方会商,并合理采纳乙方建议。 验收程序及责任划分: ①验收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视为乙方认可开挖坡面质量。若乙方参与验收但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甲方已按乙方合理建议整改到位,此后因开挖参数不符造成的所有额外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耗、返工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验收不合格: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产生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③乙方未参与验收: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派员参与共同验收,视为乙方认可开挖坡面质量,此后不得以开挖参数不符为由拒绝施工或要求补偿。 12.6.77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承包范围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一旦发生甩项工作,乙方前期完成的所有工程以实际工程量,按照约定合同价款的70%进行结算(除甲方同意以外)。 12.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12.8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列明的附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作出的承诺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廉政协议 3.劳务工程量清单 4.甲供材料及损耗率一览表 5.甲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7.代发劳务人员工资授权委托书 8.增值税发票条款 9.诚信合规协议 10.第三方合规申明 1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12.乙方自有设备一览表 13.安全管理专项条款约定承诺书 14.安全环保材料归属表
附件1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在我单位承包的 中合法地代表我单位,该代理人有权从事下列活动: 1.作为我单位委派在该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自觉接受和配合贵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制止、纠正、整改等。 2.有权在施工活动中与贵方紧密联系,以我单位名义签署协议、组织施工、购买材料、领取材料、办理拨款手续、办理结算手续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对此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不得以该工程项目或个人名义与他人签署协议或提供任何责任担保。 4.以上授权事项,授权时间自本委托书签订或公告之日起至双方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更换该代理人,双方需签订变更声明。 身份证号: 附件2 甲方:********至**高速铁路**段10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乙方: 为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杜绝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劳务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施工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行业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施工合同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劳务工程量清单
附件4 甲供材料及损耗率一览表
甲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注:除表格所列设备外的其他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附件6 依照中华人民**国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结合****项目管理规定,并根据****至**高速铁路**段10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际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的各自权利、义务,内容如下: 1.管理目标 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重大责任设备、行车和财产损失事故等,创建(工地所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甲方责任 2.1制**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2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2.3根据项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2.4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5监督检查乙方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6向乙方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告之作业风险,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乙方整改。 2.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整改要求为止。停工整改期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9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有关****小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积极调查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遏制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10经常开展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 3.乙方责任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接收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各种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制定的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3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操作证等),不得录用16周岁以下人员及无身份证人员从事施工作业,进场前将全部施工人员资料报项目部存档备查。做好本班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及时完成项目部分派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任务。 3.4乙方应根据项目部的交底向本班组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的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做好班前活动记录,作业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5严格履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邻近高压线施工必须报批,征得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3.6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3.7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3.8乙方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经项目部进场检验合格颁发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3.9加强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乙方应每天检查本班组人员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止,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3.10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不准私自拆改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有发现违章作业,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纠正处罚。 3.11自觉搞好自身队伍及承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消防、场容工作,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信号工、机修工、焊工、汽车驾驶、设备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3.1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并佩戴好胸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3乙方作业人员每五十人必须有一名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的安全管理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每十名工人配备一名安全协管员。 3.14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及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3.15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 3.16乙方对本区域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由于乙方违章指挥、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3.17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偷盗赌博、打架斗殴现象,杜绝各种治安案件的发生。 4.乙方应作好如下文明施工措施 4.1按照项目部提供施工场地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 4.2施工场地保持道路平整,通畅,场内无积水。各类建筑材料、机具堆码有序,做到工完场净、料尽场清,及时清理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各种废弃物。 4.3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沙堆等。特别是宿舍、仓库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严格执行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施工现场防扬尘污染“六必须、六不准”,车辆进出现场必须冲洗,保持路面整洁。 4.5天气炎热期,要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事件发生。 4.6施工期间要防止工作面上施工扬尘、污水排放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至**高速铁路**段10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我公司在贵部施工期间,授权贵方代为支付我方所有劳务人员工资,所有工资均通过劳务人员工资卡支付,每次支付前由我方提供加盖我方公章的劳务人员工资表及发放清单,由贵方从我方结算款中扣除。****公司在贵方无结算款,如所欠工资如需项目进行垫付则所有欠款的债务关系我方均予以承认,以上工资按照我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并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认可,如有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贵方无关。 特此授权。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附件8 1.开票信息见本合同相应条款。 2.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以合同约定账户收款,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约定乙方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签订人单位名称相符,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拨款。 7.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9.乙方需在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期。 10.如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适用税率及应纳税额做相应调整。但国家调整对应增值税税率前,乙方已经入帐但甲方尚未开具发票的价款,甲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税率向乙方开具发票,税率仍按调整前的增值税税率执行。 附件9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政府的官员、雇员、****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一)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二)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咨询举报邮箱:****@163.com。 电话:022-****8875。 附件10 第三方合规申明 下述签字者(“第三方”)为各单位的分包商(请填写第三方身份,如顾问、商业代理人、项目或销售代表、赞助商等)。第三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一、第三方****公司《合规行为准则》。第三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中华****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防护工程(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三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公司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公司的投标过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第三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三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公司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三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三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三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职位: 附件11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12 乙方自有设备一览表
附件13 安全管理专项条款约定承诺书 为更好落实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单位特向********至**高速铁路**段CGJXZQ-10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作出承诺,本承诺书作为防护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我单位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且在存续期内,若我单位资质等级发生变更、被注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等情况,将在变更或到期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若未经甲方同意,我单位继续施工,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2.若我单位将本分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同时我单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返工费、罚款、赔偿费等。 3.我单位将按照甲方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安全C证),若未按照甲方要求配备,甲方可按照1万元/月每人标准进行配备,发生成本全部由我单位承担,甲方在当月计价中予以扣除。 4.我单位同意甲方在每月验工计价中提取计量款3%作为安全专项考核基金,用于甲方对我单位安全考核。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4 安全环保材料归属表
下载2026年1月招标计划公告(长赣高铁**段10标防护工程).xlsx 下载序号014-18防护工程招标文件****0104.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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