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开始时间:
2026-01-06
挂牌结束时间: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2026年第20002号 ) ****10台配电柜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003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废旧物资 | |
| 本项目标的资产为****处置的10台配电柜,预估吨数5吨,预估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60万元收取,标的资产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单价检斤出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0.52万元/吨。实际检斤重量可能大于或小于预估重量。标的资产成交后,按照成交单价和预估重量计算并交纳标的资产的预估交易价款。标的资产交割时,按照实际检斤称重结果计算标的资产的实际交易价款。实际交易价款与预估交易价款的差额在资产交割后多退少补。 | ||
| 项目现场展示需预约,预约截止时间:2026-01-13。预约报名标书代写 | ||
| 1、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1月14日9:00。踏勘人需提前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方式详见公告内。 2、意向受让方须委派工作人员在2026年1月14日9:00统一在**健康街2号集合,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公章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迟到不候,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电话136****7685。 3、现场踏勘结束后,《现场踏勘确认函》交予转让方盖章确认,并自行取回并妥善保管,****交易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交,该《现场踏勘确认函》为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要件之一,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登记。 4、每家意向受让方最多委派1名工作人员进厂踏勘,每1名工作人员仅能代表1位意向受让方参与踏勘。 现场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应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爬,以免磕碰、刮伤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出现磕碰、刮伤或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 ||
| 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5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10台配电柜 | 计量单位吨 | ||
| 数量 | 以现场展示为准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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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5,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预估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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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预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固定金额5,000.00元 | |||
| 转让方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结束,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 | ||
| 912********766650Y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健康街2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39,97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刘德岩 | |
|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10个工作日 | ||
| 是 | ||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0411-****0505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2026-01-19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1-20 14: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1-20 15:00:00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01-19 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