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众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90吨铜基电子级膜材料及80万米电子毛细管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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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90吨铜基电子级膜材料及80万米电子毛细管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528

电子邮箱:dykfqlx@dy.****.cn

通讯地址:**市府前大街59-1****中心三楼西****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290吨铜基电子级膜材料及80万米电子毛细管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东凯铜基材料产业园东六路26号4幢,**市银龙****公司现有厂房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 至 2026年1月12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区东六路26号,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项目购置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F46上胶机、套管机、分切机、退火炉、反应釜、消泡釜等设备,以二氨基二苯醚、均苯四甲酸二酐、二甲基乙酰胺、亚磷酸三苯酯等为主要原材料,经预聚合、聚合调粘、消泡、流涎烘干、亚胺化成膜、收卷、退火、电晕、分切、复卷等工序,年产铜基电子级聚酰亚胺薄膜262.406吨(其中62.406吨用于生产F46聚酰亚胺薄膜,剩余200吨外售);以聚全氟乙丙烯(FEP)乳液及自产聚酰亚胺薄膜为主要原材料,经浸胶烘干、分切、复卷等工序,年产F46聚酰亚胺薄膜100.29吨(其中10.29吨用于生产PI绝缘套管,剩余90吨外售);以自产F46胶膜为主要原材料,经平卷、烘烤熔融、冷却定型、分切等工序,年产PI绝缘套管80万米。项目总投资5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运营期共设置4根排气筒。固体原料解包、称重、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流涎烘干、亚胺化、烘干、烘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处理,处理后不凝气汇合计量罐暂存废气、预聚釜反应废气、调粘废气、精馏脱水塔塔顶不凝气、精馏塔塔顶不凝气、真空泵废气、半成品罐废气、成品罐废气及预聚釜、调粘釜、消泡釜抽真空废气一并经“四级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电晕废气经“臭氧尾气分解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液罐废气、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治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无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排入****公司处理。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废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25)标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废边角料、检验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布袋收尘、废催化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过滤杂质及废滤袋、冷凝废液、精馏塔废液、精馏脱水塔废液、水环真空泵废液、检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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