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输电线路龙北线、福龙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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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730MAC3596YXG陈永刚
许高**省****县
**省****县冠山街****公司综合楼三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220kV输电线路龙北线、福龙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县,**省****县 ****县洗马镇、**县沿山镇
经度:107.115,107.1272 纬度: 26.4108,26.4067****生态环境厅
2023-10-24
黔环辐表〔2023〕69号
1596.68
130****公司**供电局
915********402523T****集团有限公司
****0198MA6GMCY1XH******公司
****0198MA6GUJBAXQ2025-01-01
2025-11-062025-12-12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建成运行后,须确保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有关限值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态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你公司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上备案。 五、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建设性质未发生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龙北线:工程迁改**线路为 G1~G7 段线路路径长 2.1km,重新调整原导、地线弧垂段为#78~G1、G7~#87 段导、地线,重新调整导、地线弧垂路径长为 1.7km。本线路为交流输电线路,单回路架设;**铁塔 7 基,导线为单导线,采用三角排列,呼高 27、30、45、54m。同时拆除 220kV 龙北线原#81~#85单回塔共5基铁塔,拆除线路长约 1.8km,主要为 原 220kV 龙 北 线 线#81-#85 号 塔 间 导 线 和 地线。 福龙线:工程迁改**线路为 G1~G7段线路路径长 2.5km,重新调整原导、地线弧垂段为#144~G1、G7~#152 段导、地线,重新调整导、地线弧垂路径长为 1.9km。本线路为交流输电线路,单回路架设;**铁塔7 基,导线为单导线,采用三角排列,呼高 18、30、54m。同 时 拆 除 220kV 福 龙 线 原#145~#149 单回塔共 5 基铁塔,拆除线路长约 2.3km,主要为原 220kV 福龙线#145-#149 号塔间导线和地线。龙北线:实际工程迁改**线路为G1~G7 段线路路径长1.56km,重新调整原导、地线弧垂段为#78~G1、G7~#87 段导、地线,重新调整导、地线弧垂路径长为1.7km。本线路为交流输电线路,单回路架设;**铁塔 7 基,导线为单导线,采用三角排列,呼高 27、30、45、54m。同时拆除 220kV 龙北线原#81~#85单回塔共5基铁塔,拆除线路长约 1.8km,主要为原 220kV 龙北线线#81-#85 号塔间导线和地线。 福龙线:与环评要求一致
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输电线输电线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1 避让措施 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避让原生盛林植被,塔基开挖弃土等应堆放在占地区域之内,避免新增占地。做好水土保持,避免开挖造成局部区域的水土流失。重视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2 减缓措施 ①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 ②优化施工临时道路选线,施工道路充分利用地方道路或乡村机耕道,人抬道路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生态恢复。 ③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④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尽量避免在晨昏进行噪声施工,尽量不在野生动物繁殖季节(4 月~7 月)进行大量的噪声工作。 ⑤在施工前对直接占地区内分布的动物进行中等干扰强度下的驱赶。 ⑥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一旦出现火情,****政府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同时及时组织人员和当地群众积极灭火。 ⑦通过设立宣传警示牌、分发宣传小册子、定期向施工人员宣传动物保护。 ⑧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 1.3 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或者填埋的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1.4 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内施工,并遵守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噪声: (1)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2)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3)距离居民区较近的输电线路施工,施工前施工场地周围应先设置围挡,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并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大气污染: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遮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也应该经常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地表水环境: (1)牵张场、施工场地等四周应修建初期雨水截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降尘用水。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3)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一档跨越河流。不在河流水域内和河道中立塔,不对跨越河流构成影响。 (4)施工期间禁止向河流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严禁在洗马河、翁道冲河及其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5)严格按照设计红线作业,避免雨天进行开挖作业,严禁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染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清除场地污染物。 固体废物: (1)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2)架空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基槽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点。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4)本项目拆除的导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铁塔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置,无利用价值部分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不随意丢弃;拆除杆塔中的铁塔,其地上部分应全部拆除,并采取覆土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拆除产生的混凝土清运至具有合法手续的渣土消纳场进行妥善处置。与环评要求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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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依托工程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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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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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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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和补偿与环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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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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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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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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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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