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4号大院7号101房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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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一、招租人:****

二、招租项目:**市**区水荫路34号大院7号101房,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数量

租赁项目描述

租赁面积(m2)

意向

用途

1

水荫路34号大院7号101房

**市**区水荫路34号大院7号101房

1

本物业性质为出租

72.448㎡

商业

特别注明:

1.各物业位置详见招租文件附图;

2.租赁面积以不动产证载明的房产面积为准;

3.招租项目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已办理,所出租物业权属清晰;

4.中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和经营许可;自行办理装饰装修的报建报批手续。

5.中租人需按消防规范和消防职能部门意见配备消防设施。

6.中租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在非法经营、非法搭建等行为。排烟、排风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排放标准。

7.中租人原则上不得转租或分租,因特殊情况确需转租或分租的,中租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或分租,但租赁期限不得超出与中租人约定的实际租期,中租人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与招租方约定的收取方式一致,且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须征得招租方的同意。

8.中租方在签署合同时,须向招租方缴纳最末期合同年二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9.本次招租中租人应在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三、租赁年限及递增率:

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内设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满之次日为计租起租日;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由第四年起开始递增10%。

四、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信用良好,不接受个人竞租。

2、竞租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

3、竞租人必须独立参与招租活动,招租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竞租人。

4、竞租人应为国内合法企业法人机构,信用良好,具备从事货币金融服****银行机构,不接受个人竞租;与招租人没有任何土地经营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广****集团有限公司内没有竞租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六、竞租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下午17:00前;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区汇苑街23号**铁路投资大厦3楼;

3.将密封完整的《竞租书》送交至******公司****经营部,交由许小姐签收,逾期不再受理。务请已缴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按《招租书》要求递交《竞租书》,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竞租,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租书》受理后不予退还,招租会议结束后,招租人有权自主处置,请竞租人自行提前备份竞租材料)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

1、竞租人必须在2026年1月21日前将竞租保证金47,816****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直接汇入到招租人 **** 银行账户,方能取得参与竞租的资格(须在2026年1月21日17时前到账,****银行账户直****银行账户,方为有效缴纳,逾期到款或由第三方账户向招租人汇款将被视为不合格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后的到款或由第三方账户的汇款,且汇款用途栏注明了 参与[**市**区水荫路34号大院7号101房物业]竞租保证金 ,招租人在招租完成后1个月内退还非中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中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多退少补。

招租人户名:****

开户行:****银行**东圃支行

银行账号:440********053005489

八、招租会召开时间

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许小姐

手机号码:181****0712

地 址:**市**区汇苑街23号副楼3楼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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