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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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期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二期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二期建设地块位于**省**市**县徐洞工业区205国道边,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48′23.683″(23.806578°),东经114°43′49.284″(114.730356°),调查面积为10000m2。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和《****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对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粮食局仓库用地,****医院用地,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实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于2025年9月委托****开展****二期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上,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与周边地块历史上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迹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可满足“医院用地”规划需求。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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