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营造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1-07 09:32:00 |
| 发布单位:****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片区)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公告标题:**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红树林营造工程施工 |
| 公告内容: |
| **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红树林营造工程施工(包件名称) 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试) 本采购项目红树林营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 1.2 采购编号:SHJS-HD-FHG-001# 1.3 采购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概况:**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不包含红树林种植及管理维护)其项目修复区位于**省**市范和港和考洲洋周边海域。主要内容包括营造红树林84.02公顷,(滩涂改造吹填量114.4万立方米),现有红树林修复218.37公顷,榄李保育工程面积49.71公顷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树林营造工程施工:护土措施(聚丙烯编织土工布、4m松木桩、6m松木桩、围网),临时工程(防污帘、聚丙烯编织土工布、围挡土方开挖、填围挡土方),滩涂改造:吹填土等与之相关的一切附属工作 。 2.2 包件划分: / 。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1月26日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6月21日。 2.4 建设地点: 项目区域位于大亚湾范和港、红海湾考洲洋。 2.5 质量目标: 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①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质量需满足《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自然**部,2021)、《**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定,达到合格标准。②红树林修复工程、红树林营造区清表符合《**省红树林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达到合格标准。③管护设施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工程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④投标人需完成验收资料收集及归档,验收资料不但需要满足国家、**省和**市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国家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省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省级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省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省级核验工作指引(试行)》、《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技术规程(DB44T2410-2023)》、《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及成果应用规则(试行)》等的要求,还需要按照规定通过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的验收。。 2.6 安全目标:零伤亡、零事故。 2.7 其他: /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_/_(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 3.6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zjzcw.****.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 月 7 日 9 时至 2026 年 1 月 9 日 9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分包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因分包商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分包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由分包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 (3)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县平海镇榜山公园旁雄图大厦中交三航局**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部 地 址: / 联 系 人: 孙琪霞 联 系 人: / 电 话: 139****8190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