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及所在南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水厂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及所在南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修改为: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01月15日17:0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建设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二、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选择“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应按统一格式上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增加:
34.2.1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被**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以上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index/new)、****交易中心(https://ggzy.****.cn/pc/)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