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徽晖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项目办公用房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安徽-阜阳-界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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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林业局) 组配分类: 临时用地审批
标题: ****关于**晖****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 项目办公用房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号: 界自然**和规划临复〔2026〕1号
信息来源: ****(林业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1-06 发布日期: 2026-01-06
****关于**晖****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 项目办公用房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6 16:33

****关于**晖****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项目办公用房临时用地的批复

**晖****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晖****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项目办公用房临时用地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市田营镇**村土地的申请,临时用地总面积0.1036公顷(合1.5533亩),其中林地0.077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257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徽晖****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项目办公用房使用(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严禁超范围或未按批准用途使用。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政府或集体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无条件服从,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土地。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自行拆除、清场、恢复土地原貌。按《土地复垦方案》中的复垦目标任务完成复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完成后向县级以上自然**和规划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你单位作为土地复垦义务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临时用地复垦义务。到期未履行相关义务,由你单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七、《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书》到期后,你单位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同意协议顺延或重新签订,并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补偿到位证明文件,否则临时用地批文自动失效。

八、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到期后,你单位须重新取得林业部门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否则临时用地批文自动失效。

九、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附件:**晖****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材料项目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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