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区水西棚改返**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配套道路-秦屋坪街、铁丝岭街自来水主管安装工程结算审核 |
| 否 |
| **** |
| 工程造价咨询 |
| 10日历天(出具初稿时间),①结算审核报告初稿出具时限:100万(含)以下的10日内;100-500万(含)以下的15日内;500-2000万(含)以下的20日内;2000-5000万(含)以下的25日内:5000-1亿(含)以下的30日内;1亿以上的45日内。②受托人自收到施工单位对结算初审报告的反馈意见之日起,应在7天之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10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财政局复审。③根据委托人的需要一天内出具委托人需要的指标分析表。 |
| 2026-01-07 09:00:00 |
| 投资额(¥618,459.7元) |
| ¥3154.13 - ¥ |
| 本项目结算审核费暂定为3154.13元(按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618459.70元作为结算审核费暂定价计费基数),最终结算审核费按下列计费标准计取:(1)结算审核计费标准:结算一审: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400万元(****财政局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以建设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①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1500元计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赣计收费〔2003〕117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50%计算。②结算审核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费。③不计钢筋抽筋费用。④结算审核增(减)费用:按审核增(减)金额绝对值的3%计取。(2)结算终审:400万元(含)以上项目,****财政局审核人员自审,不收取审核费用,对区财政局审核人员无法自审项目,由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审核,审核费用在结算一审的审核单位服务费用中扣****财政局出具的书面意见为准)。(3)最终结算审核费在2万元以内按实结算,超过2万元按2万元以内计取。 |
| 3(个工作日) |
| 15(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邀请直选+随机 |
| ****公司,**市正达****公司,**正源****公司,中冠****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华****公司,****,**建设****公司,**大****公司,泰宇建筑****公司,立信大华****公司,******公司,******公司,中科****公司 |
| **** |
| **省****中心4号楼2层 |
| 3154.1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