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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煤化工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天脊字〔2025〕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肥厂)位于**市**区中华东大街。****委员会以计原〔1980〕109号文、****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字〔2008〕161号文、****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09〕47号)批复硝酸产能108万t/a;****委员会以计原〔1980〕109号文批复硝酸磷肥建设规模90万t/a;****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52号文对年产45万t合成氨增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备案;****委员会以计原〔1980〕109号文、****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52号文和晋经投资字〔2008〕162号文、****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09〕45号)批复和备案,并经产品调整形成硝铵(硝酸铵)生产规模40万t/a;****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字〔2008〕513号文、****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09〕42号)对年产26万t苯胺项目予以备案。
****委员会以晋计基重字〔85〕第130号文、****委员会以晋经贸改专字〔1994〕14号文、****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潞发改备案发〔2011〕6号)、****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潞发改备案发〔2012〕90号)、长****信息化局以**工信备字〔2019〕8号文、**市潞****管理局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分别对****子公司年产2600万条编织袋、6万t/a工业液体二氧化碳、1万t/a碳酸钾(后产品调整为硝酸钾)、10.0t/a复**、10.5t/a钙肥、5万t/a土壤调理剂项目批复和备案。
建设****水利厅发放的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406G2021-0108),许可取水量1530万m3/a,均为地下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和原水供水,其中生产取水量1338万m3/a,生活取水量108万m3/a,西流村至厂区沿线村、镇生活取水和农田灌溉84万m3/a;有效期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现因该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辛安泉地表水,生****集团西流水源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986.0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929.6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56.33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天脊调蓄池出水口(坐标:东经113°17′19″、北纬36°18′05″)。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西流水源地8#水源井(坐标:东经113°23′07″,北纬 36°23′46″)。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B140406G2021-0108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煤化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煤化工项目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煤化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5月8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肥厂)位于**市**区中华东大街。****委员会以计原〔1980〕109号文、****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字〔2008〕161号文、****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09〕47号)批复硝酸产能108万t/a;****委员会以计原〔1980〕109号文批复硝酸磷肥建设规模90万t/a;****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52号文对年产45万t合成氨增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备案;****委员会以计原〔1980〕109号文、****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52号文和晋经投资字〔2008〕162号文、****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09〕45号)批复和备案,并经产品调整形成硝铵(硝酸铵)生产规模40万t/a;****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字〔2008〕513号文、****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09〕42号)对年产26万t苯胺项目予以备案。
****委员会以晋计基重字〔85〕第130号文、****委员会以晋经贸改专字〔1994〕14号文、****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潞发改备案发〔2011〕6号)、****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潞发改备案发〔2012〕90号)、长****信息化局以**工信备字〔2019〕8号文、**市潞****管理局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分别对****子公司年产2600万条编织袋、6万t/a工业液体二氧化碳、1万t/a碳酸钾(后产品调整为硝酸钾)、10.0t/a复**、10.5t/a钙肥、5万t/a土壤调理剂项目批复和备案。
****公司核发了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406G2021-0108),水源类型:地下水;取水用途:工业用水、原水供水;许可取水量1530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338万m3/a,生活取水量108万m3/a,西流村至厂区沿线村、镇生活取水和农田灌溉84万m3/a。有效期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总取水量986.0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929.69万m3/a,生活取水量56.33万m3/a。合成氨取水指标6.970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 2 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合成氨(生产原料原煤)用水定额先进值 8.0m3/t 的要求;硝酸取水指标2.671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浓硝酸(生产工艺:GP双压法)用水定额通用值10.4m3/t的要求;硝铵(硝酸铵)取水指标1.091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 2 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硝酸铵钙用水定额先进值 1.9m3/t的要求;硝酸磷肥取水指标2.213 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磷肥用水定额通用值 7.7m3/t的要求;苯胺取水指标3.494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2 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苯胺用水定额先进值4.0m3/t的要求;复**取水指标1.305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2 部分:工业用水定额》中复**用水定额先进值1.5m3/t的要求。硝酸钾取水指标2.450m3/t、钙肥取水指标1.645m3/t、编织袋取水指标0.869m3/t、土壤调理剂取水指标1.296m3/t、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取水指标1.647m3/t,均符合行业用水水平,取水指标合理。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15.4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第 4 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中 50 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城镇(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 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省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辛安泉地表水,职工生****集团西流水源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省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位于**市,****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12〕330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取水水源为辛安泉地表水。多年(1987-2023年)平均实测泉水流量5.20m3/s,P=95%年份实测泉水流量3.01m3/s。按P=95%年份实测泉水流量计算,在保障河道内生态需水要求后,泉水可利用量2.224m3/s(7013.6万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2197.21万m3/a,剩余可利用量4816.39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929.69万m3/a的需水要求。
取水口位于**省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天脊调蓄池出水口,坐标:东经113°17′19″、北纬36°18′05″。
六、天脊集团西流水源地现有8#水源井,井深300.4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420m3/h(合367.9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56.33万m3/a 的需水要求。
取水口位于西流水源地8#水源井,坐标:东经113°23′07″,北纬 36°23′46″。
七、**省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现状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外,多余部分外排,外排水应严格符合环保要求。该公司应尽快实施外排水除盐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实现废污水全部回用。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事故废污水不外排。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它固废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第5部分: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省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辛安泉地表水,职工生****集团西流水源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986.02万m3/a(地表水929.69万m3/a、地下水56.33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