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以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銮湾****片区**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
马銮湾****片区**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项目位于马銮湾****岛,包括2条道路,总长度1250米,红线宽度30米,均为城市次干路。其中:
1.金光路:起于环湾大道,终于潮瑶南路,长度613米。含金光大桥1座,长度111米。
2.金壁路:起于环湾大道,终于潮瑶南路,长度637米。含金壁大桥1座,长度111米。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桥梁、电力(土建)、 有线电视(土建)、中水、燃气、通信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92-****168; 电子邮件:****@qq.com
三、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市政****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2-****925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查勘、自然状况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资料归纳整理、工程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绘、报告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本项目建设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的意见可通过填写环评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