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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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6-01-07 08:5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灵溪镇**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卫生院建设项目

****居委会

****卫生院

湘西****公司

****卫生院位于****居委会,始建于1978年,其中住院、门诊楼、宿舍楼于2008年4月进行了升级改造,2009年7月完工。项目目前已建成,在正常运营中,卫生院根据《****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60号中“二(三)和《****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卫发〔2023〕16号)中相关要求完善本项目的相关环保手续。项目总投资325万元,占地面积2000m2,主要包括1栋门诊楼、1栋住院楼、1栋宿舍楼、室外场地绿化硬化等辅助配套工程,设置病床30张,设置预防保健科、内、外、妇、儿、医学检验、中医等科室,不设传染科、结核病房、口腔科,项目检验化验室使用成品试剂,不使用含氰、含铬等重金属检验试剂,无含氰废水、含铬等重金属废水产生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根据湘西****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废气:

①****处理站臭气:密闭设置+自然通风和绿化带吸收稀释,喷洒除臭剂除臭;

②污泥干化和堆放废气:喷洒除臭剂除臭;

③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周边绿化+定期消毒通风;

④中药熬制废气:自然通风;

⑤汽车尾气:植被吸收、净化;

⑥柴油发电机废气:加强通风;

⑦化验分析废气:加强通风;

⑧厨房燃料采用瓶装液化气,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院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废药物、药品等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湘西自治州****公司处置;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废弃紫外灯管:更换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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