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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1MABTXJP8X8 | 建设单位法人:江兵 |
| 魏声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月塘**高集工业集中区东秦路 |
| 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及30万只塑料托盘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195833 纬度: 32.4163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2 |
| 扬环审批〔2024〕03-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03MA1MF5D82P001W |
| 2025-0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1MABTXJP8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公司 |
| ****1081MAD68QT64B | 验收监测单位:**建盛工程****公司 |
| 913********279575X | 竣工时间:2025-02-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政府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位于**市月塘镇夏营村东秦路,租赁******公司闲置厂房约4800平方米,投资约300万元,购置螺杆挤出机、混合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混料、挤塑、切粒等工艺技术,建设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及30万只塑料托盘项目,本次验收仅对“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月塘镇夏营村东秦路,租赁******公司闲置厂房约4800平方米,投资约300万元,购置螺杆挤出机、混合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混料、挤塑、切粒等工艺技术,建设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及30万只塑料托盘项目,本次验收仅对“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粒子”进行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混合: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原料为清洗干燥后的片状固体,无需进行破碎、清洗和烘干,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将废聚乙烯(PE)破碎料或废聚丙烯(PP)破碎料任意一种与色母粒、抗氧剂按照一定比例在混料机内进行充分的混合。此工序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S1。 (2)挤塑、拉丝:混合后的原料进入螺杆挤出机内,热熔挤出加工可分为两个环节,一个是废塑料经过加热熔化的环节,另一个是机械螺杆挤出环节。热熔挤出机内部构造分为主机和副机,原料通过传送带进入主机,主机主要起到熔化废旧塑料的作用,本项目热熔挤出工序采用电加热方式进行,并将熔化后的废旧塑料通过螺杆挤出方式推入副机;副机采用电能为保温能源,以电加热方式使得温度维持在一定范围内,主要起到保持熔化后的废旧塑料维持在半流体状态,便于挤出加工。项目热熔挤出工序的温度控制在200~260℃,主机内置自动控温系统,主机升温至保温区间的上限值260℃后,设备内的温感器发出指令,切断电源,进入保温状态,当温度下降至下限值温度200℃后,温感器发出指令,电源接通加热至上限温度后又进入保温状态,如此往复工作,确保造粒机的加工温度控制在200~260℃之间。 本项目在严格控制加热挤出阶段工作温度的状况下,原料在加热挤出阶段不会发生裂解反应及产生相应的裂解产物,只是单纯物理熔融变化过程,有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废气G1产生,主要成分为游离的低级有机烃类物质,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废塑料原料含水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约为1.0%,经过高温熔融挤塑工序原料中水分蒸发损耗,本项目最终产品含水率要求控制在0.2%以下(以0.2%计)。本项目挤塑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装置(TA001)处理,并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本项目挤出机设置过滤网,过滤网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过滤网 S1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本项目螺杆挤出机挤出的半流体状态塑料直接拉丝生成直径约3~5mm的条状再生塑料。 (3)冷却、吹干、切粒:挤出机挤出的塑料条温度较高,需经过冷却带走物料表面的热量同时对产品起固化作用,形成硬条。本项目50%生产线采用水上切粒的工艺,熔融塑料原料经挤塑后进入冷却水槽进行直接冷却成型,水槽中的热水流向车间外的循环水池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成型的塑料制品经过牵引离开水槽,表面会沾附少量水分,为加速水分蒸发,经吹风机(常温)对产品表面进行吹扫,加速水分蒸发,吹干后的塑料制品通过切粒机进行切粒,粒径约为3-5mm;50%生产线采用水下切粒的工艺,熔融塑料原料经模具挤出后立即被高速旋转切粒机刀片热切成液滴,滴状物在循环水中冷却凝固并形成接近球体的颗粒,粒径约为3-5mm,成型的塑料颗粒在水泵的输送下进入离心机的箱体甩干,脱离颗粒的水流入车间外的循环水池和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切粒过程会产生废料S2、S3,回用于再生产。 (4)包装备用:通过人工打包方式将塑料再生颗粒产品包装备用。 | 实际建设情况:(1)混合: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原料为清洗干燥后的片状固体,无需进行破碎、清洗和烘干,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将废聚乙烯(PE)破碎料或废聚丙烯(PP)破碎料任意一种与色母粒、抗氧剂按照一定比例在混料机内进行充分的混合。此工序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S1。 (2)挤塑、拉丝:混合后的原料进入螺杆挤出机内,热熔挤出加工可分为两个环节,一个是废塑料经过加热熔化的环节,另一个是机械螺杆挤出环节。热熔挤出机内部构造分为主机和副机,原料通过传送带进入主机,主机主要起到熔化废旧塑料的作用,本项目热熔挤出工序采用电加热方式进行,并将熔化后的废旧塑料通过螺杆挤出方式推入副机;副机采用电能为保温能源,以电加热方式使得温度维持在一定范围内,主要起到保持熔化后的废旧塑料维持在半流体状态,便于挤出加工。项目热熔挤出工序的温度控制在200~260℃,主机内置自动控温系统,主机升温至保温区间的上限值260℃后,设备内的温感器发出指令,切断电源,进入保温状态,当温度下降至下限值温度200℃后,温感器发出指令,电源接通加热至上限温度后又进入保温状态,如此往复工作,确保造粒机的加工温度控制在200~260℃之间。 本项目在严格控制加热挤出阶段工作温度的状况下,原料在加热挤出阶段不会发生裂解反应及产生相应的裂解产物,只是单纯物理熔融变化过程,有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废气G1产生,主要成分为游离的低级有机烃类物质,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废塑料原料含水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约为1.0%,经过高温熔融挤塑工序原料中水分蒸发损耗,本项目最终产品含水率要求控制在0.2%以下(以0.2%计)。本项目挤塑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装置(TA001)处理,并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本项目挤出机设置过滤网,过滤网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过滤网 S1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本项目螺杆挤出机挤出的半流体状态塑料直接拉丝生成直径约3~5mm的条状再生塑料。 (3)冷却、吹干、切粒:挤出机挤出的塑料条温度较高,需经过冷却带走物料表面的热量同时对产品起固化作用,形成硬条。本项目50%生产线采用水上切粒的工艺,熔融塑料原料经挤塑后进入冷却水槽进行直接冷却成型,水槽中的热水流向车间外的循环水池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成型的塑料制品经过牵引离开水槽,表面会沾附少量水分,为加速水分蒸发,经吹风机(常温)对产品表面进行吹扫,加速水分蒸发,吹干后的塑料制品通过切粒机进行切粒,粒径约为3-5mm;50%生产线采用水下切粒的工艺,熔融塑料原料经模具挤出后立即被高速旋转切粒机刀片热切成液滴,滴状物在循环水中冷却凝固并形成接近球体的颗粒,粒径约为3-5mm,成型的塑料颗粒在水泵的输送下进入离心机的箱体甩干,脱离颗粒的水流入车间外的循环水池和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切粒过程会产生废料S2、S3,回用于再生产。 (4)包装备用:通过人工打包方式将塑料再生颗粒产品包装备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挤塑、拉丝废气经1套“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运作为农肥使用。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挤塑生产线、空压机、废气装置等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础,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卖处置,一般固废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定期委托中环信(南****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于厂区已建成面积约为20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挤塑、拉丝废气经1套“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运作为农肥使用。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挤塑生产线、空压机、废气装置等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础,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卖处置,一般固废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定期委托中环信(南****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于厂区已建成面积约为20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土壤、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废库、事故应急池等地面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充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需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你公司要按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要求,开展VOCs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原料库、危废库等区域进行了防渗漏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厂区内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救援队伍,企业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表。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了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建设单位正在进行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工作,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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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44 | 0 | 0 | 0 | 1.144 | 1.144 | / |
| 1 | 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挤塑、拉丝废气经1套“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
| 1 | 挤塑生产线、空压机、废气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挤塑生产线、空压机、废气装置等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础,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建设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四侧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东南侧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
| 1 |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固废厂内贮存设施应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各项污染控制及环境应急要求,管理信息应在我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如实申报。 |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卖处置,一般固废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定期委托中环信(南****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于厂区已建成面积约为20m2一般固废库和15m2危废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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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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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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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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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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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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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