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亚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4车间产品变更项目

审批
山东-济宁-金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35831U袁永坤
张霖霖**省**市**县
****园区****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4车间产品变更项目****
2021版本:044-23--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市**县 ****园区****厂区内
经度:116.41589 纬度: 35.17683****环境局****分局
2024-09-20
济环审(**)〔2024〕4号913********735831U001V
2025-04-305783
350****
913********735831U******公司
****0800MA943AUK5Y****公司
****0703MACFMBAG792025-05-15
2025-09-162025-09-30
2025-12-082026-01-06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B4车间保留Bis-Tris、Tris-HCL、Tricine 3种产品600t/a,不再生产医药级盐酸胍、医药级异硫氰酸胍,增加MOPSO-Na、MOPSO、BIS-TRIS丙烷、EDTA-3K、ACES、ADA、甲叉、EGTA、BES、TES、PIPES-2Na、PIPES、BICINE-Na、磺酸铵盐、PHB 15种产品共190t/a,原有多产品生产线切换生产18种产品共790t/a。**1条生产线,年产20t/a PNPP和50t/a乙氧基(五氟)环三膦腈。技改项目建成后,B4车间年运行7200h,总产能为1060t/aB4车间保留Bis-Tris、Tris-HCL、Tricine 3种产品600t/a,不再生产医药级盐酸胍、医药级异硫氰酸胍,增加MOPSO-Na、MOPSO、BIS-TRIS丙烷、EDTA-3K、ACES、ADA、甲叉、EGTA、BES、TES、PIPES-2Na、PIPES、BICINE-Na、磺酸铵盐、PHB 15种产品共190t/a,原有多产品生产线切换生产18种产品共790t/a。**1条生产线,年产20t/a PNPP和50t/a乙氧基(五氟)环三膦腈。技改项目建成后,B4车间年运行7200h,总产能为1060t/a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B4生产车间共线生产线 (1)Tris-HCl:以氨丁三醇和浓盐酸(31%)为原料,进行酸化反应生成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盐(Tris-HCl)粗品,然后经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2)Bis-Tris以氨丁三醇和氯乙醇为原料,发生缩合反应生成双(2-羟乙基)氨基(三羟甲基)甲烷(Bis-Tris),再经过结晶、离心、干燥等精制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3)Tricine:以氨丁三醇与氯乙酸在水环境下反应生成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Tricine)粗品,然后经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4)MOPSO:以吗啉和3-氯-2-羟基 丙烷磺酸钠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3-(N-吗啉)-2-羟基丙磺酸钠盐(MOPSO-Na),然后加盐酸3-(N-吗啉)-2-羟基丙磺酸钠盐(MOPSO-Na)与氯化氢酸化反应生成3-(N-吗啉基)-2-羟基丙磺酸(MOPSO),再经结晶、离心、过滤、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5)MOPSO-Na:以氢氧化钠和3-(N-吗啉基)-2-羟基丙磺酸(MOPSO)为原料,生成反应生成3-(N-吗啉)-2-羟基丙磺酸钠盐(MOPSO-N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产品; (6)BIS-TRIS丙烷:以氨丁三醇和1,3-二溴丙烷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BIS-TRIS丙烷,再经粗品结晶离心过滤、精制结晶离心过滤干燥包装得到产品; (7)EDTA-3K:以氢氧化钾和EDTA为原料,中和反应生成EDTA-3K,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8)ACES:以氯乙酰胺和2-氨基乙磺酸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ACES,再经粗品结晶离心、精制结晶离心干燥包装得到产品; (9)ADA:以亚氨基二乙酸、氢氧化钠和氯乙酰胺为原料,生成反应生成AD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0)甲叉:以丙烯酰胺和甲醛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甲叉,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1)EGTA:以亚氨基二乙酸、1,2-二(2-氯乙氧基) 乙烷、氢氧化钠和硫酸为原料,生成反应生成EGT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2)BES:以二乙醇胺和2-氯乙基磺酸钠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BES,再经结晶、离心、过滤、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3)TES:以氨丁三醇、2-氯乙基磺酸钠发生缩合反应得到粗品,然后经过精制溶解、过滤、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14)PIPES:以2-氯乙基磺酸钠为原料,加入哌嗪发生缩合反应,然后经过调pH、热过滤、结晶、离心、干燥和包装后得到产品哌嗪-1,4-二乙磺酸(PIPES); (15)PIPES-2Na:哌嗪-1,4-二乙磺酸(PIPES)和氢氧化钠反应,生产哌嗪-1,4-二乙磺酸2钠(PIPES-2N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和包装得到产品; (16)BICINE-Na:以氯乙酸、碳酸钠为原料,加入二乙醇胺发生缩合反应,然后经过调pH、热过滤、结晶、离心后得到粗品,再经过精制溶解、热过滤、结晶离心得到精品湿品,再经乙醇打浆、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17)磺酸铵盐:以N-苯基周位酸为原料,加入碳酸氢铵和水发生复分解反应,然后经过蒸水、热过滤、降温结晶、离心干燥后得到产品; (18) PHB:以乙醇、对羟基苯甲酸为原料,加入液碱发生中和反应,然后经过结晶、离心干燥后得到产品。 B4生产车间PNPP和乙氧基(五氟)环三膦腈共线生产线 (1)PNPP:以吡啶、三氯氧磷、对硝基苯酚为原料,先经反应、淬灭、中和、除盐、结晶、纯化、干燥得到最终产品对硝基苯磷酸二钠; (2)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以六氯环三磷腈、氟化钠为主要原料,经取代反应、蒸馏、二次精馏得到最终产品。B4生产车间共线生产线 (1)Tris-HCl:以氨丁三醇和浓盐酸(31%)为原料,进行酸化反应生成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盐(Tris-HCl)粗品,然后经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2)Bis-Tris以氨丁三醇和氯乙醇为原料,发生缩合反应生成双(2-羟乙基)氨基(三羟甲基)甲烷(Bis-Tris),再经过结晶、离心、干燥等精制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3)Tricine:以氨丁三醇与氯乙酸在水环境下反应生成三(羟甲基)甲基甘氨酸(Tricine)粗品,然后经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4)MOPSO:以吗啉和3-氯-2-羟基 丙烷磺酸钠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3-(N-吗啉)-2-羟基丙磺酸钠盐(MOPSO-Na),然后加盐酸3-(N-吗啉)-2-羟基丙磺酸钠盐(MOPSO-Na)与氯化氢酸化反应生成3-(N-吗啉基)-2-羟基丙磺酸(MOPSO),再经结晶、离心、过滤、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5)MOPSO-Na:以氢氧化钠和3-(N-吗啉基)-2-羟基丙磺酸(MOPSO)为原料,生成反应生成3-(N-吗啉)-2-羟基丙磺酸钠盐(MOPSO-N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产品; (6)BIS-TRIS丙烷:以氨丁三醇和1,3-二溴丙烷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BIS-TRIS丙烷,再经粗品结晶离心过滤、精制结晶离心过滤干燥包装得到产品; (7)EDTA-3K:以氢氧化钾和EDTA为原料,中和反应生成EDTA-3K,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8)ACES:以氯乙酰胺和2-氨基乙磺酸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ACES,再经粗品结晶离心、精制结晶离心干燥包装得到产品; (9)ADA:以亚氨基二乙酸、氢氧化钠和氯乙酰胺为原料,生成反应生成AD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0)甲叉:以丙烯酰胺和甲醛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甲叉,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1)EGTA:以亚氨基二乙酸、1,2-二(2-氯乙氧基) 乙烷、氢氧化钠和硫酸为原料,生成反应生成EGT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2)BES:以二乙醇胺和2-氯乙基磺酸钠为原料,缩合反应生成BES,再经结晶、离心、过滤、干燥得到最终产品; (13)TES:以氨丁三醇、2-氯乙基磺酸钠发生缩合反应得到粗品,然后经过精制溶解、过滤、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14)PIPES:以2-氯乙基磺酸钠为原料,加入哌嗪发生缩合反应,然后经过调pH、热过滤、结晶、离心、干燥和包装后得到产品哌嗪-1,4-二乙磺酸(PIPES); (15)PIPES-2Na:哌嗪-1,4-二乙磺酸(PIPES)和氢氧化钠反应,生产哌嗪-1,4-二乙磺酸2钠(PIPES-2Na),再经结晶、离心、干燥和包装得到产品; (16)BICINE-Na:以氯乙酸、碳酸钠为原料,加入二乙醇胺发生缩合反应,然后经过调pH、热过滤、结晶、离心后得到粗品,再经过精制溶解、热过滤、结晶离心得到精品湿品,再经乙醇打浆、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最终产品; (17)磺酸铵盐:以N-苯基周位酸为原料,加入碳酸氢铵和水发生复分解反应,然后经过蒸水、热过滤、降温结晶、离心干燥后得到产品; (18) PHB:以乙醇、对羟基苯甲酸为原料,加入液碱发生中和反应,然后经过结晶、离心干燥后得到产品。 B4生产车间PNPP和乙氧基(五氟)环三膦腈共线生产线 (1)PNPP:以吡啶、三氯氧磷、对硝基苯酚为原料,先经反应、淬灭、中和、除盐、结晶、纯化、干燥得到最终产品对硝基苯磷酸二钠; (2)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以六氯环三磷腈、氟化钠为主要原料,经取代反应、蒸馏、二次精馏得到最终产品。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经车间两级酸洗+两级碱洗 +一级水洗预处理,**生产线工艺废气经车间两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一并与三效蒸发废气、罐区废气、危 废库废气进入厂区现有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 排放;车间投料、包装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车间其余低浓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离心母液、中和分层废水、喷淋塔废水)经三效蒸发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并****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公用****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等。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废气: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经车间两级酸洗+两级碱洗 +一级水洗预处理,**生产线工艺废气经车间一级酸洗+两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一并进入厂区现有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 排放;车间其余低浓废气经车间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三效蒸发废气、罐区废气首先经B3车间三甲胺废气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车间投料、包装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离心母液、中和分层废水、喷淋塔废水)经三效蒸发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并****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公用****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均属于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未增加厂区危废类别及暂存规模。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生产线工艺废气环保设施增加了一级酸洗;车间低浓度有机废气环保设施增加了一级酸洗;车间粉尘排气筒(DA007)高度环评设计为15米,实际建设为21米;三效蒸发废气、罐区废气环评设计为引入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RTO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实际建设为先经B3车间三甲胺废气预处理设施(二级酸洗+一级水洗+除雾)处理后,再进入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以上变动均为加强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 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 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加强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竣工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1135m3),可有效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项目已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已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已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展开自行监测,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在施工期间企业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 企业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1.419 9.76 0 0 1.419 1.419
0 0.066 0.83 0 0 0.066 0.066
0 0 0 0 0 0 0
0 0.879 1.825 0 0 0.879 0.879
0 0 0 0 0 0 0 /
0 0.2022 2.29 0 0 0.202 0.202 /
0 1.9 14.85 0 0 1.9 1.9 /
0 1.032 1.35 0 0 1.032 1.032 /
0 7.685 50.154 0 0 7.685 7.68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和**公用****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口水质硫化物、乙腈、吡啶、挥发酚、总氰化物、甲醇、甲醛未检出,pH 测定范围在7.1~7.3之间,其他检出项目两日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44mg/L、色度(稀释倍数)300、BOD511.7mg/L、氨氮1.97mg/L、总氮25.7mg/L、总磷2.3mg/L、氟化物2.61mg/L、石油类0.86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0.137mg/L、磷酸盐1.51mg/L、硫酸盐305mg/L、悬浮物16mg/L、全盐量987mg/L、动植物油0.38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处理厂(**公用****公司)接纳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两级酸洗+两级碱洗 +一级水洗)、**生产线工艺废气(一级酸洗+两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车废气RTO 装置、30m高排气筒(DA003)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 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两级酸洗+两级碱洗 +一级水洗)、RTO 装置、30m高排气筒(DA003) 验收期监测期间,DA003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0.29kg/h;甲醛最大排放浓度0.5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2kg/h;甲醇最大排放浓度2.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62kg/h;吡啶未检出;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1.0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2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3.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81kg/h;氨最大排放浓度1.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6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0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3kg/h;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549(无量纲)。
2 车间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16m高排气筒 (DA004)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车间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16m高排气筒 (DA004) DA004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69kg/h
3 布袋除尘器、21m高排气筒(DA007)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 布袋除尘器、21m高排气筒(DA007)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5.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75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6.8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7.2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等。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均属于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未增加厂区危废类别及暂存规模。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 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 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 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 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B4生产车间,依托原有多产品生产线进行改造,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生产线工艺废气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RTO 装置处理,车间其余低浓有机废气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生产废水依托现有三效蒸****处理站处理,固体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和危废贮存设施,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依托现有B4生产车间,依托原有多产品生产线进行改造,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生产线工艺废气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RTO 装置处理,车间其余低浓有机废气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生产废水依托现有三效蒸****处理站处理,固体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和危废贮存设施,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9t/a、颗粒物排放量为0.047t/a、VOCs排放量为1.49t/a。倍量替代量为氮氧化物2.38t/a、颗粒物0.094t/a、VOCs2.98t/a。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9t/a、颗粒物排放量为0.047t/a、VOCs排放量为1.49t/a。倍量替代量为氮氧化物2.38t/a、颗粒物0.094t/a、VOCs2.98t/a。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竣工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