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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612847 | 建设单位法人:田斌 |
| 刘志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自治区**市**新区**木伦大街与团结路交汇处附近 |
| ****创业园110千伏变主变增容及二电源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
| 经度:107.****3283,107.****7365,107.****5821,107.****2348 纬度: 40.****734,40.****1439,40.****7062,40.****965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2 |
| 内环表〔2024〕1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98 |
| 51.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961284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100MA0HK3F3X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4MA0N090P7D | 竣工时间:2025-05-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827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创业园110kV变电站内**1台40MVA主变,10kV侧装设1组电容器,容量(2000+4000)kvar,不涉及新增用地。 (2)**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96km,其中与库创Ⅰ线同塔双回架设0.26km,单塔单回架设0.7km;库创Ⅰ线间隔调整至原库呼线间隔,与库创Ⅱ线同塔双回架设0.26km接至原有线路;库呼线切改线路路径长度0.26km。**塔基6基。 (3)在库布其220kV变110kV侧**出线间隔1个,计划占用库布其220kV变电站110kV侧东数第二个出线间隔。 | 实际建设情况:(1)创业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创业园110kV变电站新增40MVA主变压器1台(2号主变),主变10kV侧装设1组(2+4)Mvar并联电容器。 (2)库布其220kV变电站-创业园Ⅱ回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库创Ⅱ线):库创Ⅱ线**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93km,其中与库创Ⅰ线同塔双回架设0.29km,单塔单回架设0.64km;库创Ⅰ线间隔调整至原库呼线间隔,与库创Ⅱ线同塔双回架设接至原有线路;库呼线切改线路路径长度0.3km。**塔基6基。 (3)库布其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出线1回,****创业园Ⅱ),****创业园Ⅰ间隔(东起第三出线间隔,设备已建);创业园Ⅰ占用原呼和木独间隔(东起第二出线间隔,设备已建);呼和木独变占用东起第一出线间隔(设备**)。 |
| 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增加0.01km,路径略有微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能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能输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本项目认真落实了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措施,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前已对线路路径进行了优化,减小了土地占用。 已落实。 本项目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已落实。 本项目认真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防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沿线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四周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已落实。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已落实。 本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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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临时占地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分层剥离,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堆土以及建筑材料应集中堆放并苫盖。施工结束后平整施工扰动区、临时占地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方平衡、减少碾压、占用土地量。跨越林带采用高塔跨越,不在林木范围内设置牵张场与施工临时用地,施工完毕后及时补植;永久及临时占地禁止占有四合木分布区;加强施工人员对四合木的保护宣传 | 已落实 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行了分层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土地平整。临时占地已进行植被恢复,现场无明显施工痕迹;临时占地未占用四合木分布范围,加强了施工人员对四合木的识别和环保意识的培训,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降低扬尘对四合木分布区的不良影响,四合木分布范围附近施工区域植被恢复良好。牵张场设置于草地,未占用林地,施工结束后已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本工程不涉及施工营地占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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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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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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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设施、临时道路植被恢复。每座杆塔安装驱鸟器1套、1个警示牌;巡检路线禁止占有四合木分布区;加强工作人员对四合木的保护宣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施工现场已进行植被恢复,占用草地处撒播草种,占用灌木林处,补种当地灌木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塔基均已安装驱鸟器、警示牌。巡检路线未占用四合木分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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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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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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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