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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园区石排园区,总面积约6661.5m2,****处理站3000m2****中心3661.5m2。
2024年5月7****审批局以《关于〈**县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寻行审批字﹝2024﹞38号)形式予以批复。项目在2024年7月开始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完工;2025年4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
在验收期间企业首先根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进行了自查,自查结论如下:
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项目在开工建设前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该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
2、项目建成情况
项目建构筑物情况与环评报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根据环评****处理站处理废气处理措施为生物滤池+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中心破碎废气处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处理站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寻****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至寻****发电厂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卸料平台、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等工序用水,不外排;各类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并进行了隔声降噪处理;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单位通过自查后认为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