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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明工130****0989
建设地点:**市**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部分及地下三层部分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扩建工程内容及有关环保工程,涉及核与辐射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