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6号楼二层KJ202
中标(成交)金额:19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 1、发展基础:总结**市招商引资发展取得成效,开展多维度对标诊断,提出主要存在的问题,分析**招商引资工作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 2、面临形势:分析“十五五”期间**招商引资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基于外部形势和战略部署分析,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招商引资面临的所需把握的发展机遇。 3、典型案例:从产业链招商、链主招商、基金招商等不同维度,开展案例研究。 4、总体要求:提出未来几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思路,提出工作路径及目标。 5、招商方向:基于**招商引资基础条件、结合内外部形势环境分析提出**开展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对选择的产业方向开展专题分析。 6、布局指引:分区域提出产业布局发展方向、招商引资重点指引、重点依托片区。 7、重点任务:围绕组织、招引、落地、管理等维度,设计实施行动举措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群、郑秀琴、严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28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 1 | 推进**市数据领域招商招引路径 | ****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5.****.18 |
| 2 | 开展AI医疗产业发展趋势与招商策略的研究 |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5.****.11 |
| 3 | **市场景招商清单及工作机制研究概念设计编制服务 | ****委员会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4.****.09 |
| 4 | ****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规划及招商研究 |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4.****.01 |
| 5 | 《****开发区)高质量推进重点产业招商三年行动方案》编制项日 |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3.****.30 |
| 6 | 服务业招商**图谱开发服务购买项目 | ****委员会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1.****.30 |
| 7 | **市文化创意产业链招商图谱编制 | ****委员会宣传部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2.****.01 |
| 8 | **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模式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 ****信息化厅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3.****.01 |
| 9 | 关于进一步厘清**市制造业发展方向加快打造-流智造强市的政策研究 | ****办公室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3.****.31 |
| 10 | **市数实融合发展情况报告 | ****办公厅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3.****.30 |
| 11 | 新一代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路径研究课题 | ****信息化局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5.****.20 |
| 12 | **区“十五五”时期新型工业化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 ****信息化局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5.****.03 |
| 13 |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数智化升级课题研究 | ****服务中心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5.****.01 |
| 14 | 以**路122号项目为试点打造**区工业楼宇意见建议 | 青****信息化局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4.****.01 |
| 15 | **推进制造业数数智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研究协议 | ******研究院 | 稷量数字科技 ****公司 | 2024.****.05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址:****斗星城C6栋五层
联系方式:0562-****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电话:139****5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工
电话:139****5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