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观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彭家巷路(大安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开福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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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巷路(**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31

项目名称

彭家巷路(**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区金霞经开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579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在**省**市**区金霞经开区建设彭家巷路(**路-大明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0488.8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规划宽度标准段46m,展宽段53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场地应实行围挡作业,洒水抑尘,防治扬尘污染,防止施工开挖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100%”。运营期间应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种植带有吸附净化能力的树种,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运营期应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装载煤、水泥、砂石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应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控制施工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方可施工。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噪声。应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路面养护;在经过噪声敏感区域的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预留降噪经费预算。通过上述措施,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同时,后期沿线用地规划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沿道路一侧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后期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施工期间要严格管理弃土运输,建筑垃圾以及土石方应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搞好施工期建材的保管、堆存,防止水土流失,保留植被,避免施工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应在道路两侧沿线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沿线垃圾;加强对泥头车等其它装有散落物车辆的管理,防止固体废弃物散落影响环境卫生。

公众参与情况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303(兼传真)

通信地址:******政府****环境局**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41000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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