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网挂告字(2026年)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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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告字(2026年)2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批准,****规划局在**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局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196:9000/index.do)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及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规模(m2)

绿地率

**G(2025)106号

星炬社区**双星生物科技**

3800

工业用地50年

不小于0.8

不小于40%

不小于3040

不大于15%

5.3

53

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工业项目

**G(2025)107号

位于南环路与2-10号路交汇处东南处

44721

工业用地50年

不小于1.0

不小于40%

不小于44721

不大于15%

88.8

888

**2025年度第3批次1-1

**G(2025)108号

位于南环路与2-9号路交汇处西南

35277

工业用地50年

不小于1.0

不小于40%

不小于35277

不大于15%

70.1

701

**2025年度第3批次1-2

**G(2025)111号

位于藤熳科技**

38853

工业用地50年

不小于0.8

不小于40%

不小于31083

不大于15%

54

540

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工业项目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规划局提交《网上成交确认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公司的法人代表、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建设局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出让地块资料及相关文件。竞买人在******建设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竞买,竞买前请认真阅读《网上交易使用说明》等文件。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未设底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竞买人在报名时可提交中华人民**国境****银行****银行保函纸质原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作为竞买担保(注:****银行保函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退回;****银行保函于挂牌结束后退回)。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并对出让土地四至及开发条件自行确认。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的指标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2、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时间要求

1、****银行竞买保函或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8:00时起至2026年2月3日16:00时止。标书代写

2、挂牌出让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8:00时至 2026年2月5日10:00时。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五、如果在挂牌出让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1、联系地址:****(厉山镇厉山大道)

联系电话:0722-****759

2、联系地址:****规划局利用股(厉山镇厉山大道)

联系电话:0722-****658

3、联系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0722-****751(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2026年1月7日

**G(2025)106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土地面积(平方米)

3800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200万元/每亩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5万元/每亩

4

规划容积率

≥0.8

5

规划建筑密度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3040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目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环境目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噪声环境:商住区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工业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入驻开发区的一、二类企业用水量指标不得高于70吨/公顷﹒日标准,污水性质应为低毒低污染型,严禁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油、燃气或其它清洁能源;工业和生活废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相关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需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可排放。

9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COD:613.2t/a,SO2:0.146t/a,NH3-N:81.8t/a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消防

事中事后监管,特殊建设工程及一般建设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1、不能涉及涉爆、危险化学品项目;

2、**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G(2025)107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2025年度第3批次地块1-1)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土地面积(平方米)

44721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200万元/每亩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5万元/每亩

4

规划容积率

≥1.0

5

规划建筑密度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44721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目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环境目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噪声环境:商住区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工业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入驻开发区的一、二类企业用水量指标不得高于70吨/公顷﹒日标准,污水性质应为低毒低污染型,严禁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油、燃气或其它清洁能源;工业和生活废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相关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需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可排放。

9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COD:613.2t/a,SO2:0.146t/a,NH3-N:81.8t/a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消防

事中事后监管,特殊建设工程及一般建设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1、不能涉及涉爆、危险化学品项目;

2、**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G(2025)108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2025年度第3批次地块1-2)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土地面积(平方米)

35277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200万元/每亩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5万元/每亩

4

规划容积率

≥1.0

5

规划建筑密度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35277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目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环境目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噪声环境:商住区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工业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入驻开发区的一、二类企业用水量指标不得高于70吨/公顷﹒日标准,污水性质应为低毒低污染型,严禁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油、燃气或其它清洁能源;工业和生活废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相关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需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可排放。

9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COD:613.2t/a,SO2:0.146t/a,NH3-N:81.8t/a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消防

事中事后监管,特殊建设工程及一般建设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1、不能涉及涉爆、危险化学品项目;

2、**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G(2025)111号“标准地”控制指标

(**2023年度第3批次地块1-6和存量用地)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土地面积(平方米)

38853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200万元/每亩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5万元/每亩

4

规划容积率

≥0.8

5

规划建筑密度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31083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目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环境目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噪声环境:商住区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工业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入驻开发区的一、二类企业用水量指标不得高于70吨/公顷﹒日标准,污水性质应为低毒低污染型,严禁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油、燃气或其它清洁能源;工业和生活废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相关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需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可排放。

9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COD:613.2t/a,SO2:0.146t/a,NH3-N:81.8t/a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消防

事中事后监管,特殊建设工程及一般建设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1、不能涉及涉爆、危险化学品项目;

2、**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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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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