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吨磷烷联产5000吨次磷酸钠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工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85公顷,****中心、甲/丙/戊类车间、水化车间、动力车间、各类仓库(甲类4栋、丙类2栋等)、消防泵房、门卫室及配套的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站和罐组。项目总投资2.4亿元,计划于2026年2月底开工,2026年12月底完工。工程土石方挖填量均为2.95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并配套实施雨水管网、绿化、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