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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LNG加气站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具体位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0.6667公顷,主要**1#站房、2#站房、罩棚及加气岛等门式钢结构建筑,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场地(占地0.4883公顷)及绿化区(占地0.0774公顷,约774平方米)。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独立基础施工、管线明挖铺设及绿化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量均为0.03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临时排水沟、沉沙池、临时覆盖及站区绿化,并计划于2026年1月实施部分临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