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路(锦绣嘉园至**大道段)雨污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管网建设涉及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2.55m,路面宽度15~15.5m,项目不对路面部分进行拆除重建,只涉及人行道及排水的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行道改造、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挖总量约1.98万m3,回填总量约1.98万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于2023年1月动工建设,2025年11月完工,工程建设总工期35个月。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9日,建设单位****在**市恩****中心****路(锦绣嘉园至**大道段)雨污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水土保****门市科禹水利****公司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察看了工程现场航拍照片、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审阅了水土保持验收成果,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结论如下:
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中心****路(锦绣嘉园至**大道段)雨污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期间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到22%。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防治,完成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任务,达到验收条件,****中心****路(锦绣嘉园至**大道段)雨污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