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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我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三年期满79户家庭进行全面复审。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家庭77户(其中低保家庭9户,低收入家庭64户,中低收入家庭4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家庭2户。现将复核结果公示7天(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城峰镇冠景悦府**区办公楼19****管理科
联系电话:****0170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家庭复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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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