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7日我局对**市杨梅湖调蓄水体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 告 期: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7日)
联系电话:0746-****965
电子邮箱:****@sina.com
通讯地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市民生南路185号404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市杨梅湖调蓄水体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期)
文 号: ****
发文时间: 2026年1月7日
批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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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杨梅湖调蓄水体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申请批复的报告和《**市杨梅湖调蓄水体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市杨梅湖调蓄水体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期)位于**市长虹街道境内。本次工程范围为杨梅湖汇水区,北至**路、南至金盆西路,西至**路、****路。本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3.5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杨梅湖汇水区内市政雨污水管网完善、排水管网病害修复、汇水区内**村截污治污等3个部分:一是市政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对现状雨污水管道缺失的管段进行补齐,对现状雨污水错混接的市政管道进行改造。主要涉及**大道、**西路、**路、**路、**路、**路、熊飞路、车站路等,**市政雨污水管约7.1km。二是排水管网病害修复工程。主要涉及**大道、**西路、**路、**路、**路、**路、熊飞路、车站路等现状排水管网结构及功能性病害进行修复。三是**村截污治污工程。****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五个**村,**污水管网7.6km。
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的建设活动,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
2、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管理,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场界,最大限度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进行回用,防止污染区域内自然水体。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管,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优化运输路线、物料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对施工便道及场地定期洒水降尘。优化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将施工废渣倾倒河流及沿线溪渠、水塘、农田内。
3、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面积,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强化对区域动植物**的保护,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进行景观恢复,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项目周边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须重新报批。
五、若发现本项目存在承诺弄虚作假或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建设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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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