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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 [2013] 103号文件)规定,受****委托,****承担****堰渡大道(经三十八路)(滨**路-西太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起5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高新区中**,综合保税区以南(北起滨**路,横跨洨河,南至西太路)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7****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