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网站:https://ljs.****.cn/#/projectPkg/c578643f59894e4c990c668f37bf40f7.html
| 项目名称 |
****7辆宝骏牌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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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详见车辆转让明细表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7辆宝骏牌小型轿车,已闲置半年以上,车辆外观保养一般,内饰座椅保养一般,车辆整体保养维护情况一般。由于久未使用,车辆电瓶亏电,大部分车辆无法正常启动,年检期有效期到2026年7月31日,保险期有效期到2025年11月23日,具体详见车辆转让明细表。 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以下简称“****集团”)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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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转让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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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车辆号牌 |
品牌型号 |
车辆类型 |
初次登记日期 |
年检有效期 |
保险有效期 |
表显里程(公里) |
挂牌价格 (元) |
受让保证金 (元) |
| 1 |
桂ADC2702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279 |
8,936.00 |
2,000.00 |
| 2 |
桂ADZ2745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11665 |
8,792.00 |
2,000.00 |
| 3 |
桂ADZ2460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14699 |
7,913.00 |
2,000.00 |
| 4 |
桂ADY1594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2300 |
9,054.00 |
2,000.00 |
| 5 |
桂ADY1403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11075 |
7,913.00 |
2,000.00 |
| 6 |
桂ADL1653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12354 |
8,792.00 |
2,000.00 |
| 7 |
桂ADV1731 |
宝骏牌 |
小型新能源汽车 |
2020/7/19 |
2026/7/31 |
2025/11/23 |
11743 |
8,792.00 |
2,00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违章和年检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或到相关部门查询。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可能存在有过事故维修、以及其他未知瑕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勘察,并自行确认本次转让标的物,车辆按照现状进行处置,意向受让方应与转让方联系,详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情况和进行现场仔细察看并确认,审慎判断标的物成新、结构和其他相关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竞买成功后,标的物后续办理的移交手续事项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定,表明意向受让方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对标的物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 并对其竞买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3、车辆评估费1,000.00元/辆及车辆电池检测费用120.00 元/辆均由受让方承担。 4、查看车辆时间:挂牌公告期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具体以与查看车辆联系人约定时间为准)。 5、车辆存放地点:**市**区**镇起凤路3****停车场内。 6、查看车辆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182****3959。 7、本次转让标的具体参数及现状以现场实际为准。 8、受让方应于接到转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提取车辆。并于提取车辆后 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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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集团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镇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3楼1302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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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黄芳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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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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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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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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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10MAD58HMK9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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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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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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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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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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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集团2025年第28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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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2025年第2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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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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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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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车辆转让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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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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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交纳)。 2.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应于车辆转让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车辆评估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缴清相关税费。 3.受让方应于接到转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提取车辆。 4.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过户后,凭过户相关材料(行驶证、登记证等)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过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5.****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 6.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还应对车辆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车辆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事先了解,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参加受让的,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负,****集团不予退款和退车。受让方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车辆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7.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管所受理双方车辆过户申请当日,视为车辆权属已经完成转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税收管理规定,转让车辆涉及的税费,转、受双方应按规定的纳税义务依法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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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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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标的状况确认书; 5.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受让方成交后将车辆进行报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质)。 二、自然人: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标的状况确认书;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或按手印的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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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车辆具体参数、质量、状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转让方对车辆参数、质量、状况以及既往的使用、维保历史不作任何承诺。 2.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和过户保证金,成交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的,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 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车辆转让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7.****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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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车辆转让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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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月12日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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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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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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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811********0013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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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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