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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高潭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 主题词: | |||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高潭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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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高潭镇美丽圩镇“七个一”项目建设,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美丽圩镇新地标,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高潭镇在高潭镇新联村选址建设高潭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工程项目。高潭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模数据库中落实城镇建设用地。为保障高潭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局部调整**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布局。项目符合《******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6种情形,即“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4550公顷(约6.82亩),共1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落实地块位于高潭镇新联村。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4550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4550公顷。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7日,共10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网站(网址:https://www.****.cn/hzhdzrzyj/gkmlpt/index#10955)
现场公示:高潭镇、高潭镇新联村公开栏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52-****888
邮寄地址:**县**街道景民路2******局8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件: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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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