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审批
上海-上海-嘉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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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98847N沈峻浩
陈总**市**区
**市**区外冈镇汇方路110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2021版本:43--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市**区 外冈镇**市**区外冈镇汇方路1105号
经度:121.16755 纬度: 31.37869****环境局
2023-09-26
沪114环保许管〔2023〕139号****
2025-06-1868483.57
68483.57********公司
913********596547X****
913********298847N****公司,**保****公司,****集团****公司
****0114MA1GWBM91Q,****0114MAE9B81L0L,****0110MABXM1NN4C2025-04-29
2025-12-082026-01-07
https://e2.****.cn/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D6865FD98DA44A10B6F5FC42A48D544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土建规模为10万m3/d的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水处理设备规模7.5万m3/d,本次扩建后总的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7.5万m3/d扩建土建规模为10万m3/d的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水处理设备规模7.5万m3/d,本次扩建后总的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7.5万m3/d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期扩建工程工艺流程: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过滤、消毒、污泥低温带式干化三期扩建工程工艺流程: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过滤、消毒、污泥低温带式干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预处理区对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采取加盖密封措施,通过除臭风管引至11#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16排气筒排放;**初沉池与生物反应池相邻,共用一套除臭装置,采取加盖密封措施,通过除臭风管引至12#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17排气筒排放;**污泥机房采取密封措施,通过除臭风管引至13#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18排气筒排放;污泥机房新增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烟气通过DA019排气筒排放;项目利用现有2#粗格栅及进水泵房、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的部分处理能力以及污泥堆棚,产生的臭气依托2#、8#除臭装置处理,尾气对应通过DA002、DA008排气筒(高度均为15m)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通过DA015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新带老)处理后通过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为新增处理的市政污水,新增处理规模为7.5万m3/d。此外还有新增少量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除臭装置排水、设备和构筑物冲洗废水等,考虑到这些新增废水量较少,相对市政污水可忽略不计,均计入7.5万m3/d内进行统一分析和考核。本项目新增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水排放依托现有尾水排放口排入盐铁河。各类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需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预处理区对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采取加盖密封措施,依托现有2#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泥在污泥机房脱水后在现有的密闭式污泥堆棚内临时贮存,依托现有8#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初沉池与生物反应池相邻,共用一套除臭装置,采取加盖密封措施,通过新增11#~12#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DA017~DA018排气筒(原环评DA016-DA017排气筒,高度均为15m)排放;**污泥机房采取密封措施,通过除臭风管引至13#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19排气筒(原环评DA018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20排气筒(原环评DA015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新带老)处理后通过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为新增处理的市政污水,新增处理规模为7.5万m3/d。此外还有新增少量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除臭装置排水、设备和构筑物冲洗废水等,考虑到这些新增废水量较少,相对市政污水可忽略不计,均计入7.5万m3/d内进行统一分析和考核。本项目新增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水排放依托现有尾水排放口排入盐铁河。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规范设置,并采取有效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臭气由经新增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新增DA016排气筒高空排放改为依托现有DA002排气筒及配套除臭装置排放;**初沉池及生反池臭气由经新增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新增DA017排气筒高空排放改为经新增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新增DA017~DA018排气筒(原环评DA016-DA017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泥机房低温干化系统取消设置锅炉,实际不涉及新增锅炉烟气产生,取消配套DA019排气筒及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其余与原环评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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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274 0.2738 0 0 0 0.548 0.274
380.69 1368.75 1870.35 0 0 1749.44 1368.75
2.77 41.06 45.22 0 0 43.83 41.06
4.57 8.21 14.31 0 0 12.78 8.21
296.34 410.63 788.76 0 0 706.97 410.63
0 0 0 0 0 0 0 /
0.091 0 0.936 0 0 0.091 0 /
0.701 0 1.54 0 0 0.701 0 /
0.02 0 2.248 0 0 0.02 0 /
0.0008 0 0.0003 0.0005 0 0 -0.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3#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鼓风机房、放空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过滤器池、紫外消毒池、3#加药间,**储泥池、污泥机房;改造现有污泥调理池、污泥泵房,改造现有2#加药间、2#鼓风机房、污泥干化车间、加氯接触池及加氯间、1#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2#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依托2#粗格栅及进水泵房、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2#加药间、加氯接触池及加氯间、2#鼓风机房、污泥调理池、污泥泵房、污泥干化车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本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为新增处理的市政污水,新增处理规模为7.5万m3/d。此外还有新增少量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除臭装置排水、设备和构筑物冲洗废水等,考虑到这些新增废水量较少,相对市政污水可忽略不计,均计入7.5万m3/d内进行统一分析和考核。本项目新增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水排放依托现有尾水排放口排入盐铁河。 根据在线监测及验收监测结果,企业尾水排放口排放废水中的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表2及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池体加盖密封、除臭装置、通风柜、活性炭吸附装置、油烟净化器等 《****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预处理区对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采取加盖密封措施,依托现有2#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泥在污泥机房脱水后在现有的密闭式污泥堆棚内临时贮存,依托现有8#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初沉池与生物反应池相邻,共用一套除臭装置,采取加盖密封措施,通过新增11#~12#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DA017~DA01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5m);**污泥机房采取密封措施,通过除臭风管引至13#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19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20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新带老)处理后通过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均能够满足《****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表1标准限值,油烟排放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和三氯甲烷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项目排放的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甲烷的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三氯甲烷的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按照现有和**构筑物及工艺布置合理进行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②主要新增设备均安装于水下、地下箱体内或地下设备层内;③采取箱体顶板隔声、地面绿化等降噪措施;④鼓风机选用低噪声、高质量的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头,均设消声器,加装隔间罩。鼓风机房设隔音门窗,内贴吸音板。⑤主要污水泵采用潜水离心泵。⑥除臭系统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头,设消声器。⑦厂区内建立绿化带,厂界处设绿化隔离带,减轻噪声对厂界周围的不利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房各边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类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需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规范设置,并采取有效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利用现有2#粗格栅及进水泵房、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的部分处理能力以及污泥堆棚,产生的臭气依托2#、8#除臭装置处理,尾气对应通过DA002、DA008排气筒(高度均为15m)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通过DA015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新带老)处理后通过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区对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采取加盖密封措施,依托现有2#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泥在污泥机房脱水后在现有的密闭式污泥堆棚内临时贮存,依托现有8#除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20排气筒(原环评DA015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新带老)处理后通过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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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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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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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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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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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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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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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