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市级采购项目询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五条,采购单位通过公开发布询价信息或定向征询等方式,向供应商提供一致、清晰的采购需求,并获取不少于三家无利益关联供应商的书面的报价信息。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参与询价,参与报价的机构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服务期限1年。
(三)采购内容
1.蔬菜水果类:各类新鲜蔬菜、水果
2.肉类: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虾等
3.副食类:木耳、盐、糖、酱油、大米、面粉、食用油、鸡蛋、牛奶、酸奶等
二、询价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市局机关食堂提供日常运营所需食材,保障干部职工用餐安全、营养,满足工作日及重大活动用餐需求等。
三、服务要求
本项目所有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相关标准、强制性规定要求及国家、当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最新相关标准,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所配送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配送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一)蔬菜水果类
1.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蔬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蔬菜,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2.水果类: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人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3.所配送的食材农药残留须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蔬菜、水果,不得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蔬菜、水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蔬菜水果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投供应商负全责。
(二)肉类
1.生鲜畜肉类:应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精排类无龙骨。猪肉应符合**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2.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食品安**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19643-2016《食品安**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4.冷冻肉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 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编码”。
5.配送肉类包括须符合GB/T 40464-2021《冷却肉加工技术要求》、GB/T 40467-2021《畜禽肉品质检测近红外法通则》等、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所供肉类不得检****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 号) 规定的“瘦肉精”品质目录。
6.猪肉类配送时应提供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及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公章。其他生鲜畜肉(牛肉、羊肉等)类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生鲜禽肉类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三)副食类
1.干杂、调味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有在保质期内 SC 标记。符合国家现行或最新标准要求。
2.乳制品: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乳品安**家标准》关于奶制品的相关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新鲜、口感好。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
3.粮油:大米需符合当年二级以上籼米,须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家标准 粮食》、GB/T 1354-2018《大米》等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面粉(一级)、挂面须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GB/T 8607-1988 《高筋小麦粉》等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食用油应符合当年四级压榨并定型包装,须符合GB 2716-2018《 食品安**家标准 植物油》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其他粮油类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鲜面类: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当天生产的鲜面类产品(切面、饺子等)。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5.禽蛋:蛋类预包装,配送时必须保证按需求等级配送且可溯源、新鲜、清洁卫生、无破损,应符合GB 2749-2015《食品安**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6.采购人所需的其他副食: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有在保质期内 SC 标记,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最新标准。
四、价格要求
(一)本项目全年最高限价428.54万元。
(二)基准价
1.****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农贸市场价格”中的对应食材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价执行。
2.****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农贸市场价格”中缺少的食材,****管理局后勤**共享平台公布的审核市场价为基准价执行。
(三)结算标准=基准价*中标综合百分比*数量
五、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包含食材采购、分拣、包装、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种类分为:蔬菜水果类、肉类、副食类。供应商参照****发改委公****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共享平台公布的审核市场价格为基准,供应商提供依次三类采购食材的报价下浮比率。
(二)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交,封面注明“****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下午17时(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六、文件提交与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一)提交地址:********中心(详细地址:**市**区致民东路6号附9号)
(二)联系人:叶老师
(三)联系电话:****4508;136****5120(仅限公示截止期内联系;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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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