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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7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新增中子场****实验室9号楼) | ||
| 建设地点 | **省****岗区科研街26号院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83.2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弘韬 |
| 联系人 | 蒋继成 | 联系电话 | 185****140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已获许可场****实验室内新增6枚Ⅳ类Am-241/Be中子源使用。 二、建设规模 使用Am-241/Be 放射源(单枚活度148****0000Bq,属Ⅳ类放射源,数量6枚,其中3枚中子产额****000/s,1枚中子产额****000/s,1枚中子产额****000/s,1枚中子产额****000/s),用于开展中子辐射效应研究、中子电离辐射检定、中子活化研究工作。放****研究院****实验室****实验室9号楼)内。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环保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1、警示标识:****实验室新增中子场****实验室9号楼)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用中文注明“当心电离辐射”。2、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研究院为5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10只个人剂量计,4 台辐射监测仪。二、安全管理措施: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个人剂量检定、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健康档案。5、5人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三、废弃物最终去向报废的Am-241/Be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
| 承诺:**** 赵弘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弘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4。 | |||